根据《****政府关于处置未洗选重晶石泥矿的批复》(织府复〔2024〕169号)、《****政府关于处置行政执法没收砂石的批复》(织府复〔2024〕174号)要求,为做好未洗选重晶石泥矿、没收砂石**处置工作,需公开遴选**量计算及价值评估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未洗选重晶石泥矿、没收砂石**量计算及价值评估。
二、项目资金来源:5万元(****承担)。
三、询价单位:****。
四、服务范围:对织****社区箐口组洞穴内未洗选重晶石矿、**辰茂林****公司在**县鸡场乡倮脚村无证开采砂石进行**量计算及价值评估工作。
五、采购方式:为便于快捷高效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和进一步提高成果数据的真实性,本次采购采取联合体方式进行采购,即对织****社区箐口组洞穴内未洗选重晶石矿和**辰茂林****公司在**县鸡场乡倮脚村无证开采砂石进行**量计算及价值评估打包采购,供应商在提交报名资料时应同时提供具备**量评估和价值评估的相关资料。鉴于该项目的特殊性,请遴选单位进行实地踏勘考察,如中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或弃标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六、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量的评估供应商应具备测绘资质乙级****事业单位,价值评估应具备矿业权评估资质。
2、本项目测绘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测绘工程师的资格。
七、报名要求: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二)参加本次询价的单位明确项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三)本公告中第六条《供应商资格》的相关资料。(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审核时可出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中标单位在与****签订未洗选重晶石泥矿、没收砂石**量计算及价值评估合同时须出示原件。
(五)需带单位公章进行现场询价。
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7日17时前(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县双堰街道**大街1号****501。
3、询价时间及地点:2025年1月8日上午9:30******局2楼会议室。
联系人:卢工
手 机:147****1281 电 话:0857-****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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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