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299/202408-00005 | ||
行政许可 | ||
****分局 | ||
2024-08-30 17:53 | ||
关于****中频炉熔铜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固环许〔2024〕29号 | ||
有效 | ||
2024-08-30 | ||
关于****中频炉熔铜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 固环许〔2024〕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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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中频炉熔铜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你公****经济开发区纬八**侧,租赁安****集团有限公司土地11000m2,拟投资7000万元,**中频炉熔铜加工项目,项目主要利用废铜电缆线、废铜排等高品位废铜,熔炼加工生产铜合金产品,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铜合金36000吨生产规模。根据《报告书》和专家评审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具有环境可行性。
二、在项目建设和营运中,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污染防治:原料破碎粉尘密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化、装炉、扒渣烟气收集后经3套“急冷塔+活性炭喷射+冷却沉降室+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2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颗粒物,砷、铅、镉、铬、锑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排放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中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厂界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并采取园林绿化等缓解环境影响的****政府做好规划工作。
2.水污染防治:生产废水与预处理后的生活****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放须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2中特别排放限值中“间接排放”****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书》要求分类收集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其中废机油桶、废机油、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活性炭、含油抹布等属危险废物,应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对厂内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辅料库、事故池、循环水池、初期雨水池、危废库、铜合金生产区域等部位防渗工作,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6.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250m3事故池、240m3初期雨水池及相关水泵、排水管、截断设施等,编制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三、核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烟粉尘2.77t/a ,不得突破。
四、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的要求,该项目建成后发生实际排放污染物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制相关要求履行排污许可申请等相关手续。
五、你公司应对照《报告书》和本批复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23MADJ42435T)
2024年8月30日
抄送:****区管委会、**县生态****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