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1-04 11:03 | 联系人: | 李琳 | 联系电话: | 183****6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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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厂房及连廊工程
2、工程地点:**市**区赤峪路88号
3、项目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95334.65㎡其中:2#厂房94447.28㎡,2-1连廊166.56㎡;2-2连廊269.73㎡;2-3地下管沟451.08㎡。钢管混凝土框架结构,高度39.34m。该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为丙类高生产厂房,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等级8级。
混凝土工程概况:本工程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桩基、承台、短柱、地梁、楼梯、地面及楼面等均采用混凝土。主要使用得混凝土标号有:C20、C25、C30、C35、C40等,其中部分采用细石混凝土、抗渗混凝土及自密实混凝土等。本项目所有标号混凝土中使用的水泥指定品牌为“赛马”牌。混凝土工程其他要求详见****2#厂房及连廊工程相关图纸。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范围:****2#厂房及连廊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
2、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全费用综合单价,见后附表。
三、工程质量、安全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的约定:投标人产品应满足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判定标准,按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及《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在交货地点随机抽样制作试件。试件在标准条件下养护至28天,其抗压强度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进行评定。材料的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应按照国家、行业、地方规定执行。达到合格标准,确保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且满足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货物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经双方核实后确属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安全要求:零安全事故。
文明施工:满足项目文明施工要求,进入工地降低车速,减少随车携带的垃圾带离现场,减少并避免场地、道路污染。
四、供货周期及违约责任
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根据招标方混凝土浇筑计划提前1日通知乙方。因供货不及时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交货地点
1、运输: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要求将材料运送至指定交验地点,交验地点为招标方指定交货地点,投标方运输车辆配合招标方卸货,否则招标方有权不予验收。材料在运输、存储过程中的全部风险由投标方承担,材料安全进入招标方指定位置并经过双方共同签认收料单。
2、招标方在进行质量检验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投标方必须将不合格材料在3工作日内无条件清理出场并予以退换,退换货期间招标方的损失由投标方承担。若逾期仍然不能更换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投标方承担对应货款总价30%的违约金,赔偿招标方的一切损失。
六、结算方式及付款
1、结算
(1)招标清单中工程量、规格型号为暂定数量,最终材料规格型号及数量以最终招标方现场提供清单数量为准,招标方有权调整投标方供货数量。
(2)结算依据:
①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招标方指定接货人应当场对照投标方发货单对材料的规格、型号和生产厂家等进行验收。
②甲方授权的收货人签收的验收单。
③投标方供应材料必须随货同行同批次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招标方要求的其它检测试验资料。
④材料到达指定地点后,由招标方材料员进行质量初验、清点,由双方共同签认单据,收料单不作为货款结算的直接依据,招标方结算单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
(3)结算方式:固定单价,不可调价;以甲方确认的各标号混凝土工程量*固定单价=结算价的总和进行过程结算或最终结算。
(4)过程结算的时间:总包方按月进行过程结算,并按月支付进度款,每次支付工程量金额的70%。(乙方接收不少于100%的银行承兑,且总包方不予贴息);待总包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后支付。
2、本工程 无 预付款。
3、最终结算时间:项目完工后进行最终结算,办理结算完成一个月内支付至总工程量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至总工程量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修金,工程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剩余保修金(待总包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后支付)。
4、双方最终结算及付款依据:必须由甲方项目经理、项目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本项目****公司经理同时签字,如缺少其中一人(或方),视为甲方内部报送材料,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
5、乙方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未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或乙方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与结算单金额不一致的(结算金额以结算单确认为准),应承担合同总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不予付款。因发票问题使得甲方蒙受损失(包括罚款、处理费用、经营受到影响等)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七、投标须知
1、本招标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小组评议后,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文件中的所有附件均须填写完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陕建云采平台”(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http://sjyunc.com )。
3、发标时间: 2024 年12月25日。
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招标联系人:李琳,电话:183****6775
(2)地点: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投标,投标方需按规定将投标文件上传到相应投标附件位置:http://sjyunc.com(投标文件(盖章)上传清晰版的PDF格式)
(3)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1月5日 18:00 前。
(4)招标单位自行组织开标和评标。
5、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编制投标文件,不得弄虚作假,更不能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凡存在以上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投标资格。
6、招议标文件作为中标后的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投标人报价已充分考虑材料装车费、运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招标文件内明示及暗示的风险等一切因素,为一次性包死价,合同期间不因任何市场供需、政府及主管部门政策、银行利率等变化而调整。
8、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能更改其投标文件。
9、招标方采用合理低价中标原则,开标后10****小组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公示中标后须在30日内签订合同,30内如无法签订合同则视为放弃。
10、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1932.67万元(含税总价),投标方报价含税总价超过最高限价,招标方有权按废标处理,请各投标单位知晓。
八、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1、具备独立、合法的营业资质。
2、运输能力:能够满足高峰期要求。
3、有相关类似工程供销业绩。
4、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
九、其他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供货清单,进行合理报价。
2、各投标人,在“陕建集采平台”投标时必须上传加盖公章的附件,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