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市观音山公墓(含市第二思园)二期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地公告公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选取【公证服务】机构的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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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含市第二思园)二期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地公告公证服务采购项目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一)项目概况 ****公墓(含市第二思园)二期项目共分三个批次开展用地报批工作,其中二****基地及广场配套项目两个批次项目正进入用地报批阶段,按规自部门的相关规定,取得用地批复后,****公证处开展征地公告公示的公证工作;二期**区界正开展用地报批前期组卷工作,****公证处开展报批前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示的公证工作。 (二)项目要求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3号)文件规定,组织公证人员分批、****公墓二期工程**区界、****广场****公墓二期工程**区界征地公告的公证工作;****公墓二期工程**区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的公证工作。 2.根据相关规定,征地公告须连续10个工作日到各个公告点对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进行现场公证,并留存相关影像材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须连续30日到各个公告点对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进行现场公证,并留存相关影像材料(具体公示时间和点数以规自部门最新要求为准,由公证单位包干完成)。 3.解答该项目相关的公证法律咨询,提供公证法律建议; 4.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办理公证的相关材料、文件等法律文书,按照相关的公证要求,****公墓二期工程**区界、****广场配****公墓二期工程**区界征地公告公证书一式两份、****公墓二期工程**区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的公证书一式两份。 5.服务成果:符合项目实施需求和公证书的要求。 | ||
否 | ||
其他 | ||
资质(资格)要求 | ||
无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按甲方要求完成公证工作。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380,000元(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 | ||
是 | ||
否 | ||
2025-01-02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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