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三峡**县小坪子30MW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三峡**县小坪子30MW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药山镇小坪子村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三峡**县小坪子30MW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省**市**县药山镇小坪子村,****中心位置坐标为E:103°5′1.975″,N:27°4′54.838″,距**县城直线距离约23.35km。项目整体场址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2°52′~103°26′,北纬26°32′~27°25′之间,高程在3030m~3200m之间。场地以斜坡为主,局部为陡坡,山脊地形较缓,坡度一般15~25°,脊侧山坡较陡,坡度一般25~35°,陡坡地段达35°以上,局部为陡坎。附近有乡道通行并穿过主要光伏场区,对外交通运输条件较便利。项目占地约57.13亩,装机规模30MW,太阳能电池阵列采用545Wp单晶硅双面太阳电池组件,方阵支架为固定支架,共建设10个光伏子方阵,有3.0MW子阵10个。本项目光伏区通过2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电力接入220kV小羊窝升压站。本次验收不包含升压站相关建设内容。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措施已建成,调试运行正常。本工程实际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76.81万元,占总投资的1.105%。环保投资较环评阶段变化较小,环保投资已得到有效落实。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27日。
联系人:孙成林
联系电话:186****208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须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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