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青川竹园至凉沙110千伏线路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460365L | 建设单位法人:杨坤 |
何传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省**市**区滨河路5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竹园至凉沙110千伏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经度:105.33106,105.33753 纬度: 32.21877,32.2638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2-17 |
广环审〔2022〕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57.07 |
65.9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460365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121********8853130 | 验收监测单位:西弗****公司 |
****0100MA6DG5NB76 | 竣工时间:2023-12-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2749/2024-05/16/202********450****22332_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凉沙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凉沙110kV****电站,本次在站内预留场地上扩建1回110kV出线间隔,需进行设备安装,不涉及基础施工。 (2)竹园110kV变电站间隔改造工程 本次利用原竹二线间隔进行改造,需更换电流互感器及二次设备,不涉及基础施工。 (3****电站110kV线路工程 **线路总长度约8.2km,包括共塔段和单回段。共塔段总长约1×0.6km,包括与110kV赤竹线共塔段和与110kV凉康线共塔段,其中与赤竹线共塔段长约1×0.1km****电站出线侧),赤竹线为既有线路,导线型号为JL/G1A-185/30钢芯铝绞线,输送电流约为222A,导线采用单分裂;与凉康线共塔段长约1×0.5km****电站出线侧),凉康线为既有线路,导线型号为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输送电流约为288A,导线采用单分裂,共塔段均呈同塔双回逆相序架设;单回段长约7.6km,采用单回三角排列。导线均采用单分裂,型号为JL/G1A-300/25,输送电流约为360A。全线共**铁塔23基(其中双回塔1基、单回塔22基),利用既有凉康线双回塔4基。 本次涉及更换既有赤竹线98#-101#塔之间的导、地线,长度约0.9km,导线型号为JL/G1A-185/30钢芯铝绞线,输送电流约为222A,导线采用单分裂,地线为JLB20A-50铝包钢绞线。 本次需拆除赤竹线(与竹二线共塔)终端塔1基,并将赤竹线搭接至本项目线路**终端塔。 (4)完善配套光缆通信工程 沿**线路同塔架设1根48芯OPGW光缆,长度约8.2km,光缆型号为OPGW-90。 | 实际建设情况:(1)凉沙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凉沙110kV****电站,本次在站内预留场地上扩建1回110kV出线间隔. (2)竹园110kV变电站间隔改造工程 本次利用原竹二线间隔进行改造,更换电流互感器及二次设备。 (3****电站110kV线路工程(运行名:110kV凉竹线) **线路总长度7.51km,现运行名为110kV凉竹线,包括共塔段和单回段。共塔段总长1×0.57km,包括与110kV赤竹线共塔段和与110kV凉康线共塔段,其中与赤竹线共塔段长1×0.08km****电站出线侧),赤竹线为既有线路,导线型号为JL/G1A-185/30钢芯铝绞线,导线采用单分裂;与凉康线共塔段长1×0.49km****电站出线侧),凉康线为既有线路,导线型号为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导线采用单分裂,共塔段均呈同塔双回逆相序架设;单回段长6.94km,采用单回三角排列架设。导线型号均为JL/G1A-300/25钢芯铝绞线,导线均采用单分裂。全线共**铁塔23基(其中双回塔1基、单回塔22基),利用既有凉康线双回塔4基。 本次涉及更换既有赤竹线98#-101#塔之间的导、地线,长度0.9km,导线型号为JL/G1A-185/30钢芯铝绞线,导线采用单分裂,地线型号为两根JLB20A-50铝包钢绞线。 本次需拆除竹二线1#-4#与赤竹线98#-101#导、地线,长度约0.9km,导线型号为JL/G1A-185/30钢芯铝绞线,拆除赤竹线(与竹二线共塔)终端塔1基,并将赤竹线搭接至本项目线路**终端塔。 (4)完善配套光缆通信工程 沿**线路同塔架设1根48芯OPGW光缆,长度7.51km,光缆型号为OPGW-90。 |
1)变电站 凉沙110kV****电站,变电站本次间隔扩建内容与环评阶段一致。竹园110kV****电站,变电站本次间隔完善内容与环评阶段一致。 2)输电线路 本项目线路路径、架设方式和导线型号均未变化。**段线路长7.51km,总长比环评阶段减少0.69km,占比8.4%,换线段线路长0.9km,与环评阶段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电力供应 | 实际建设情况:电力供应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废弃物收集、转运过程的管理,避免二次污染,加强施工期管理和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避免和减小对区域野生动植物的不利影响;施工临时占地须在完工后及时恢复。工程建设期间的表层土应妥善保存,用于后期施工迹地恢复,并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植被成活率。 2、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 3、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线**求进行建设。在工程输电线路设置的电磁环境安全防护范围内,****学校、医院、住宅等环境敏感设施。 4、加强事故状态下对变电所绝缘油收集、暂存及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废油应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不外排,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5、在实施项目时应针对周边居民做好项目所产生环境影响的宣传、解释、沟通等工作,以便公众了解项目相关环保知识,支持项目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1、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已落实,落实情况如下: 经调查,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相关要求,加强了施工期环境管理,确保了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施工过程中优化了施工布置,施工作业集中安排在昼间进行,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噪声扰民现象,施工活动集中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未超范围施工。施工中,采取洒水、围挡等措施减少扬尘、噪声和水土流失影响,生活垃圾经沿线既有民房处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桶集中处理。经现场踏勘,施工区域内未发生施工人员将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的痕迹。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施工现场已及时清理,已对人抬道路、塔基临时占地和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区域进行了植被恢复,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未引入外来物种。 2、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已落实,落实情况如下: 根据现场调查及走访施工单位,施工期间未收到周围民众投诉,施工过程中采取了低噪声设备,施工集中在昼间进行,无夜间施工现象。 3、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已落实,落实情况如下: 根据现场监测结果,各监测点位,电场强度及磁场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标准限值,满足环评要求。 4、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已落实,落实情况如下: ****电站间隔扩建,本次不增加含油电气设备,事故时产生的事故油量不变。变电站投运以来,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产生事故油。建设单位建立了变压****电站火灾等应急预案。各类应急预案措施有效,能够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措施要求。 5、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已落实,落实情况如下: 经现场调查,项目建设及环保设施调试期间,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有关环境诉求。并在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做好了宣传、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等相关工作。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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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①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②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③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 ④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 ⑤线路维护和检修中禁止维护人员将废水、废物排入水体。 ⑥线路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在进行维护检修工作时,尽量不要影响区域内的动植物,不要攀折植物枝条,以免影响动植物正常的生长和活动。 | 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已落实,落实情况如下: ①根据现场调查,本工程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其原有功能,不影响其原有的土地用途。 ②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采取削枝的方式进行处理。 ③运行单位加强对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运维人员安全意识,日常运行维护过程中加强对火源及外来物种的控制。经调查,至验收调查期间,日常维护中未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未带入外来物种。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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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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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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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铁塔拆除后,拆除塔基临时占地如料场、固体废物堆放场、塔基等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深翻土地,占用草地的应播撒草籽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占用林地的应采取灌草结合的方式恢复迹地。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已得到及时清理,周围植被已到了恢复。经实地踏勘,本次更换的铁塔靠近原塔位,未对塔位外的周围植被造成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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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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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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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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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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