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芯管、市政缠绕管、MPP管、PE绝缘热缩套管生产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26MA3DQFDE4H | 建设单位法人:肖斌 |
吴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开发区科源街9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硅芯管、市政缠绕管、MPP管、PE绝缘热缩套管生产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C292-塑料制品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科源街98号 |
经度:117.11386 纬度: 37.1548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29 |
济商环报告表〔2024〕0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18-12-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 |
45 | 运营单位名称:**** |
****0126MA3DQFDE4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26MA3DQFDE4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3D4Y8L1X | 竣工时间:2024-10-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890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利用现有车间**硅芯管生产线1条、市政缠绕管生产线1条、MPP管生产线1条、PE绝缘热缩套管生产线1条,购置挤出机、冷水机、干式扩张机、混料机、牵引机、收卷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硅芯管1500万米、市政缠绕管40万米、MPP管200万米、PE绝缘热缩套管1000万米。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硅芯管生产线、市政缠绕管生产线、MPP管生产线未建设完成,仅建成PE绝缘热缩套管生产线一条,因此本次仅对年产PE绝缘热缩套管1000万米生产线进行验收,本次未建成的硅芯管生产线、市政缠绕管生产线、MPP****公司二期建设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投料:本项目外购原材料聚乙烯经检验后,经投料机投至料斗,投料过程中会有极少粉尘产生,通过无组织方式排放; 2、挤出:投料后原料进入制管挤出机,制管挤出机的工作温度为130-140℃,塑化后黏流态的熔体在被挤压而流经模具时,获得所需的形状而成型挤出。制管挤出机搭配的水冷系统使用内循环水作为冷却水源,在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水排放,且聚乙烯常温下不溶于水,所以水冷系统使用内循环水可长期重复利用,不需要频繁更换,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也不会产生废水排放。此过程会有少量废气 VOCs产生; 3、辅照(外协):挤出后得到的半成品还是线性分子结构,产品还不具备“记忆功能”,耐温、耐老化等性能也不够,此时需要通过“辅照(辐射交联)”工艺改变分子结构,由线性分子结构改变改为网状结构,使产品具备“记忆功能”,在一定高温范围内,链段活化,整个管材可以像有弹性的网一样,被外力拉大; 4、扩管:辅照后的管材进入水加热槽进行加热,加热时的管材浸在水中,加热后通过模具用真空扩张模具扩张成型,热缩管干式扩张机的工作温度为130-140℃,所使用的加热介质为水。热缩管干式扩张机搭配的水冷系统使用内循环水作为冷却水源,在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水排放。此过程会有少量废气 VOCs(G1)(以非甲烷总烃计)和噪声(N1)产生; 5、冷却:扩张成型后,再由水冷系统冷却定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6、检验:检验扩张后的热缩套管是否符合产品要求。不合格产品通过破碎机破碎后成颗粒后,重新作为原材料使用。破碎机整体密闭,破碎成的颗粒较大,无粉尘产生,有噪声产生; 7、剪切:为方便管材运输及产品要求,对管材进行快速的简单剪切,根据企业同类型项目,剪切工序不会产生粉尘,此工序会产生边角料; 8、包装: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1、投料:本项目外购原材料聚乙烯经检验后,经投料机投至料斗,投料过程中会有极少粉尘产生,通过无组织方式排放; 2、挤出:投料后原料进入制管挤出机,制管挤出机的工作温度为130-140℃,塑化后黏流态的熔体在被挤压而流经模具时,获得所需的形状而成型挤出。制管挤出机搭配的水冷系统使用内循环水作为冷却水源,在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水排放,且聚乙烯常温下不溶于水,所以水冷系统使用内循环水可长期重复利用,不需要频繁更换,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也不会产生废水排放。此过程会有少量废气 VOCs产生; 3、辅照(外协):挤出后得到的半成品还是线性分子结构,产品还不具备“记忆功能”,耐温、耐老化等性能也不够,此时需要通过“辅照(辐射交联)”工艺改变分子结构,由线性分子结构改变改为网状结构,使产品具备“记忆功能”,在一定高温范围内,链段活化,整个管材可以像有弹性的网一样,被外力拉大; 4、扩管:辅照后的管材进入水加热槽进行加热,加热时的管材浸在水中,加热后通过模具用真空扩张模具扩张成型,热缩管干式扩张机的工作温度为130-140℃,所使用的加热介质为水。热缩管干式扩张机搭配的水冷系统使用内循环水作为冷却水源,在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水排放。此过程会有少量废气 VOCs(G1)(以非甲烷总烃计)和噪声(N1)产生; 5、冷却:扩张成型后,再由水冷系统冷却定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6、检验:检验扩张后的热缩套管是否符合产品要求。不合格产品通过破碎机破碎后成颗粒后,重新作为原材料使用。破碎机整体密闭,破碎成的颗粒较大,无粉尘产生,有噪声产生; 7、剪切:为方便管材运输及产品要求,对管材进行快速的简单剪切,根据企业同类型项目,剪切工序不会产生粉尘,此工序会产生边角料; 8、包装: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包装入库。 |
因市场行情变化,本项目硅芯管生产线、市政缠绕管生产线、MPP管生产线未建设完成,仅建成PE绝缘热缩套管生产线一条,因此,原产品方案中年产硅芯管1500万米、市政缠绕管40万米、MPP管200万米未建设,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上不属于其中的重大变动内容,应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次未建成的硅芯管生产线、市政缠绕管生产线、MPP****公司二期建设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粉碎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 米高排气筒 DA003排放;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 15 米高排气简 DA004 排放;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要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生活垃圾、除尘器收尘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I日包装袋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和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度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度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三级风险防控体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处理和防范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密闭管道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 挤出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四周挡帘收集后,由密闭管道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 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系统排污水一起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最后排入******公司处理。 各生产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废旧包装袋外售处理;除尘器收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不合格品和边角料经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要按规定在投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要按规定在投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08 | 0 | 0 | 0 | 0.008 | 0.008 | |
0 | 0.48 | 0 | 0 | 0 | 0.48 | 0.4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67 | 0 | 0 | 0 | 0.067 | 0.067 | / |
0 | 0.113 | 0 | 0 | 0 | 0.113 | 0.11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污水管道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系统,雨水排入雨水管网。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废水、循环系统排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 | 危废暂存间、化粪池、污水管道等采取防渗措施,以防污染地下水。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两级活性炭吸附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1、粉碎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限值要求。 2、做好各环节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污染控制工作。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验收监测期间,DA003排气筒有组织VOCs 最大排放浓度为2.9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46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标准要求。 DA004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6.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9kg/h,有组织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413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无组织VOCs(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值为0.79mg/m3,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周围外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最大浓度(非甲烷总烃):1.05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在55.8dB(A)~58.8dB(A)之间,夜间不生产,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昼间≤60dB(A)”的要求。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在55.8dB(A)~58.8dB(A)之间,夜间不生产,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昼间≤60dB(A)”的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