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永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一次性餐具3000万套,一次性打包盒5000万个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02MABPX1KD6P | 建设单位法人:钟世恒 |
钟世恒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壮族自治区**市**区贺街镇五协村香花村207国道西侧生产车间1楼之西边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一次性餐具3000万套,一次性打包盒5000万个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7-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区 **壮族自治区****区 |
经度:111.645278 纬度: 24.35111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04 |
贺八环审〔2024〕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102MABPX1KD6P001X |
2024-09-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14 | 运营单位名称:**** |
****1102MABPX1KD6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102MABPX1KD6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118936M | 竣工时间:2024-10-01 |
2024-07-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01 |
2024-11-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19kYpJG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一次性餐具3000万套,一次性打包盒5000万个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一次性餐具3000万套,一次性打包盒5000万个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将外购的原料PP(聚丙烯)和PS(聚苯乙烯)塑料颗粒通过注塑机加热熔融,然后控制压力和速度将熔体注入饭盒、塑料碗的模具中注塑成型(230℃8s即可成型,热源为电加热),制成成品后通过自动包装机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将外购的原料PP(聚丙烯)和PS(聚苯乙烯)塑料颗粒通过注塑机加热熔融,然后控制压力和速度将熔体注入饭盒、塑料碗的模具中注塑成型(230℃8s即可成型,热源为电加热),制成成品后通过自动包装机包装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须经全包围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高度为25米的排气筒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厂界及周边污染控制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周边林地灌溉。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须合理布置产噪声设备位置,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安装减振装置及绿化等降噪措施,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项目在注塑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公司综合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6月8日实施)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工人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全包围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并加强生产车间的通风条件,车间多点安装换风系统确保车间内空气流通。 经监测,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的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不大。有机废气处理装置经常进行检查、更换,已严防事故排放。 已落实。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周边林地灌溉。 已落实。合理布置产噪声设备位置,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装置及绿化等降噪措施,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 经监测,本项目运行时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已落实。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项目在注塑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公司综合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6月8日实施)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于本项目刚投入运行,尚未产生危险废物,故暂****公司签订处置协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工人定期清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做好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管理,避免对环境发生污染风险,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按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做好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管理,避免对环境发生污染风险,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18 | 0 | 0 | 0 | 0.018 | 0.018 | |
0 | 0.0338 | 0 | 0 | 0 | 0.034 | 0.034 | |
0 | 0.0211 | 0 | 0 | 0 | 0.021 | 0.02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2400 | 0 | 0 | 0 | 2400 | 240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736 | 0 | 0 | 0 | 0.174 | 0.17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 | 化粪池 | 不需要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已监测有组织排放口DA001的尾气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围墙、减震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围墙、减震垫 | 已监测厂界排放噪声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项目在注塑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公司综合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6月8日实施)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工人定期清运 |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项目在注塑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公司综合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6月8日实施)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于本项目刚投入运行,尚未产生危险废物,故暂****公司签订处置协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工人定期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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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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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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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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