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鑫兴矿业有限公司破碎站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2********466185D | 建设单位法人:孙志国 |
韩青松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喀左县中三家镇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破碎站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9-铁矿采选;锰矿、铬矿采选;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810-B0810-铁矿采选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经度:119.740278 纬度: 41.43027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24 |
朝环审〔2024〕4号〔202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10-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66 |
188.7 | 运营单位名称:**** |
912********466185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2********466185D | 验收监测单位:**中天****公司 |
912********3299634 | 竣工时间:2022-08-0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doc_****1009.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5个破碎+干选工艺的破碎站,分别为七号脉破碎站、李家台子破碎站、刘子沟破碎站、葛杖子1号破碎站及葛杖子2号破碎站,****铁矿石分别为:20万吨、20万吨、20万吨、5万吨、20万吨。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9. 2%。 | 实际建设情况:**5个破碎+干选工艺的破碎站,分别为七号脉破碎站、李家台子破碎站、刘子沟破碎站、葛杖子1号破碎站及葛杖子2号破碎站,****铁矿石分别为:20万吨、20万吨、20万吨、5万吨、20万吨。项目总投资11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8.7万元,占总投资16.2%。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5个破碎+干选工艺的破碎站,分别为七号脉破碎站、李家台子破碎站、刘子沟破碎站、葛杖子1号破碎站及葛杖子2号破碎站。 | 实际建设情况:**5个破碎+干选工艺的破碎站,分别为七号脉破碎站、李家台子破碎站、刘子沟破碎站、葛杖子1号破碎站及葛杖子2号破碎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运输车辆要苫盖严密,运输通廊要做好全封闭,确保运输过程中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运营期破碎站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中表6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中表7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应合理布局,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运输车辆要苫盖严密,运输通廊要做好全封闭; 各破碎站破碎生产线全封闭,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运营期破碎站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中表6特别排放限值; 各破碎站皮带全封闭,厂房外、装卸料时洒水抑尘,矿石、废石外运时运输车辆全封闭。 无组织颗粒物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中表7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本项目已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固定基础并安装消声器、减震垫,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土地复垦及生态恢复措施,按照相关规定和矿山一起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运营期,矿山会按照矿山土地复垦年度计划,继续对矿山已损毁土地进行生态恢复,做到边生产边恢复,保证**范围整体生态功能不降低。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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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 | 《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6 | 各个破碎站破碎生产线全封闭,均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各破碎站监测排气筒出口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封闭厂房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 基础减振,封闭厂房 | 监测厂界四周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运营期七号脉破碎站、李家台子破碎站、刘子沟破碎站废石外售;葛杖子1号破碎站、葛杖子2号破碎站废石用于矿山露天采坑的生态恢复治理;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 本项目运营期七号脉破碎站、李家台子破碎站、刘子沟破碎站,这三个破碎站的干选废石外售;葛杖子1号破碎站、葛杖子2号破碎站,干选废石运至矿山用于露天采坑的生态恢复治理。各破碎站的除尘灰与破碎后的矿石一起运至选厂。****布袋厂家回收。各破碎站的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其中七号脉破碎站、李家台子破碎站、刘子沟破碎站均**危险废物贮存点。葛杖子1号破碎站、葛杖子2号破碎站共用一个危险废物贮存点,建设在葛杖子1号破碎站。各破碎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土地复垦及生态恢复措施,按照相关规定和矿山一起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本项目运营期,矿山会按照矿山土地复垦年度计划,继续对矿山已损毁土地进行生态恢复,做到边生产边恢复,保证**范围整体生态功能不降低。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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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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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土地复垦及生态恢复措施,按照相关规定和矿山一起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运营期,矿山会按照矿山土地复垦年度计划,继续对矿山已损毁土地进行生态恢复,做到边生产边恢复,保证**范围整体生态功能不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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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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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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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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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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