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铜牛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5********117674Q | 建设单位法人:徐宏治 |
张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昆****开发区 |
**市东郊八公里贵昆路343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建设地点: | **省昆****开发区 ****办事处****水库 |
经度:102.83626 纬度: 25.03665 | ****机关:****开发区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5 |
昆经开生环复〔202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10.25 |
47.2 | 运营单位名称:**** |
115********117674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0MA6NDC934M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无 | 竣工时间:2024-08-09 |
2024-08-09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10-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072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对右坝端上游坝坡变形部位混凝土预制块进行拆除,并对坝坡进行适当修整后恢复护坡; (2)重做坝顶路面,坝顶高程整平至1968.45m,在坝顶上、下游侧设C25钢筋混凝土路缘石,上游路缘石上设栏杆,增设应急抢险照明设施,并进行灭蚁处理; (3)重新设置水位尺、漫润线和沉降位移观测实施,增设自动化监测设施一套; (4)拆除溢洪道控制段驼峰堰、中墩和上部工作桥,在原址上重建溢洪道,并对进水土渠段进行衬砌; (5)在输水低涵进口设取水竖井,竖井内增设铸铁闸门1道,作为检修闸,竖井上部建启闭排架和检修闸房,在右岸坡设工作桥与检修闸房相连,并对出口工作闸门进行检修维护; (6)拆除输水高涵出口工作闸室内工作闸阀,重新设置1个DN300半球阀作为工作阀; (7)整修至溢洪道控制段道路,路面结构与坝顶相同。 | 实际建设情况:(1)对右坝端上游坝坡变形部位混凝土预制块进行拆除,并对坝坡进行适当修整后恢复护坡; (2)重做坝顶路面,坝顶高程整平至1968.45m,在坝顶上、下游侧设C25钢筋混凝土路缘石,上游路缘石上设栏杆,增设应急抢险照明设施,并进行灭蚁处理; (3)重新设置水位尺、漫润线和沉降位移观测实施,增设自动化监测设施一套; (4)拆除溢洪道控制段驼峰堰、中墩和上部工作桥,在原址上重建溢洪道,并对进水土渠段进行衬砌; (5)在输水低涵进口设取水竖井,竖井内增设铸铁闸门1道,作为检修闸,竖井上部建启闭排架和检修闸房,在右岸坡设工作桥与检修闸房相连,并对出口工作闸门进行检修维护; (6)拆除输水高涵出口工作闸室内工作闸阀,重新设置1个DN300半球阀作为工作阀; (7)整修至溢洪道控制段道路,路面结构与坝顶相同。 |
实际建设新增内容有:为使两侧栏杆与更换后的大门相协调,使除险加固达到更好的效果,水库大门附近两侧栏杆进行局部更换,下游侧更换至近坝第1根电杆附近、上游侧更换至道路防撞栏杆附近,栏杆型式需与大门样式相匹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施工期主要工艺为大坝加固、溢洪道拆除重建等项目,项目不涉及水面施工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主要工艺为大坝加固、溢洪道拆除重建等项目,项目不涉及水面施工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项目内不设置施工营地,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拦水、截水等设施。施工期间生****水库管理所卫生间的化粪池进行处理,不得外排;施工过程产生的地表径流及机械设备保养冲洗水等必须设置初沉桶和沉淀桶等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用作场地内洒水降尘使用;输水低涵进口围堰施工方法应合理科学,****水库底泥扰动及对水质的影响。 2.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烟气,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扬尘措施,排放的废气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减少对环境敏感点的扬尘污染。 3.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防止扬尘污染和噪声扰民。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严禁在敏感时段施工作业,对环境敏感点应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施工场界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即:昼间≤70 dB(A),夜间≤55dB(A),不得扰民。 4.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开发区****大队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因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夜间建筑施工噪声许可,于连续施工之日三天前公告附近居民和单位。 5.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及****开发区野鸭塘弃土消纳场填埋,避免在施工场地长时间堆存。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并及时清运,不得随意乱倒。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了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项目建设过程中已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相关实施细则方案、《**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政府令第84号)、《〈**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号)、《**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的通知》(昆政办〔2018)27号)等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期环境管理,并积极推进绿色施工。 (1)项目内未设置施工营地,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已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施工现场已设置拦水、截水等设施。施工期间生****水库管理所卫生间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废水未外排;施工过程产生的地表径流及机械设备保养冲洗水经初沉桶和沉淀桶等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用作场地内洒水降尘使用;输水低涵进口围堰施工方法科学合理,****水库底泥扰动及对水质影响较小。 (2)施工过程中已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烟气,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成、进出工地的运输车采用密闭车都或者进行遮盖,对机械、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等,采取有效的防治扬尘措施后,施工现场和运输车辆扬尘得到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敏感目标影响不大,随着施工活动结束,施工扬尘影响随着消失;施工期没有因施工扬尘影响投诉情况。 (3)项目已加强了施工环境管理,并合理安排了时间,施工期进行了文明施工,施工期未接到周边居民投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未施工,进出车辆低俗、禁鸣,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隔声降噪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即:昼间≤70 dB(A),夜间≤55dB(A)的要求,未未收扰民投诉。 (4)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办理了开工许可证,项目周围200m范围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期间未收到噪声投诉。 (5)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已及****开发区野鸭塘弃土消纳场填埋,根据现场踏勘,施工场地已进行植被恢复,无随意堆放弃渣的现象。施工期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并及时清运,没有随意乱倒的现象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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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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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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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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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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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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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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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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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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