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骨生物材料研发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412MABYKTB73K | 建设单位法人:崔嵬 |
刘忠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市**高新区常武中路18-6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人工骨生物材料研发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40-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经度:119.970556 纬度: 31.682500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03 |
常武环审〔2023〕2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770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0412MABYKTB73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412MABYKTB73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619304P | 竣工时间:2024-08-14 |
2024-08-20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11-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lhintellect.****.com/Portal/#/detailPage?tableName=biz_mhgl_gsgg id=186********8641894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胶原磷酸三钙人工骨1.5kg/a、3D打印聚己内酯磷酸三钙人工骨2kg/a | 实际建设情况:胶原磷酸三钙人工骨0.75kg/a、3D打印聚己内酯磷酸三钙人工骨1kg/a,剩余部分暂未验收,本次部分验收 |
本次部分验收,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粉制备:称量→加热搅拌→卸料→离心清洗→喷干成粉→检验→粉体收集; 胶原磷酸三钙人工骨:称量→溶解→混合→注模→静置→冷冻→清洗→冷冻干燥→检验→包装→灭菌(委外) 3D打印聚己内酯磷酸三钙人工骨:称量→混合→拉丝→成型→检验→包装→灭菌(委外) | 实际建设情况:原粉制备:称量→加热搅拌→卸料→离心清洗→喷干成粉→检验→粉体收集; 胶原磷酸三钙人工骨:称量→溶解→混合→注模→静置→冷冻→清洗→冷冻干燥→检验→包装→灭菌(委外) 3D打印聚己内酯磷酸三钙人工骨:称量→混合→拉丝→成型→检验→包装→灭菌(委外) |
本次验收辅助设备数量有所增加,但并未导致下述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内给排水系统。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与生活污水接入污****处理厂集中处理。(二)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有关标准。(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4类标准。(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五)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 实际建设情况:(一)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内给排水系统。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与生活污水接入污****处理厂集中处理。(二)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处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有关标准。(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4类标准。(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五)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单位:吨/年): (一)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生活污水量<360,化学需氧量<0.144,氨氮<0.016,总磷<0.002。生产废水量<15.36,化学需氧量<0.0005。 (二)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企业应对污水治理、废气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单位:吨/年): (一)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生活污水量<360,化学需氧量<0.144,氨氮<0.016,总磷<0.002。生产废水量<15.36,化学需氧量<0.0005。 (二)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企业应对污水治理、废气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368 | 0.0375 | 0 | 0 | 0.037 | 0.037 | |
0 | 0.0726 | 0.145 | 0 | 0 | 0.073 | 0.073 | |
0 | 0.0082 | 0.016 | 0 | 0 | 0.008 | 0.008 | |
0 | 0.001 | 0.002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0111 | 0.022 | 0 | 0 | 0.011 | 0.01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实行雨污分流,雨水依托现有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河流,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经专管收集后与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区污水管网,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 | 接管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酒精消毒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两级活性炭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干成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本项目酒精消毒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两级活性炭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干成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以及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 | 东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南、西、北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 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布局,厂房隔声 | 经监测,本项目东厂界昼间噪声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南、西、北各厂界昼间噪声均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 本项目在生产车间二层、三层分别规范化设置1间2.34m2和3.06m2的废弃物仓库,用于存放产生的一般固废,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在生产车间内规范化设置1处16.46m2的危废仓库对危险废物进行安全暂存。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收集和清运,进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统一处置。一般固废废布袋、废RO膜、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均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矿物油、清洗废液、实验室废液、废酒精棉、废培养基、危险废包装材料、废实验室耗材、废油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与原环评要求一致,全厂固废处置率100%,实现固废零排放。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企业应对污水治理、废气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 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企业已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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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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