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人民政府红旗满族乡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满族乡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14:4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2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127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京哈高速13.5公里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0****83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省**市**区智谷大街288号深****园区科创总部3号楼A区四栋5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1-****127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满族乡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澄清更正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写明采购包1: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现正更为采购包1:面中小微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
本项目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狭知更正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30日
依法依规收取保证金: 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在确定的收取额度的基础上,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供应商降低保证金收取比例,其中,投标保证金按应收额度的50%收取,履约保证金按应收额度的80%收取。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京哈高速13.5公里处
联系方式:130****8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智谷大街288号深****园区科创总部3号楼A区四栋501室
联系方式:0451-****127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0451-****1271
****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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