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次性选择评估机构承担2025年度矿业权评估项目的公告
根据《******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审查工作办法的通知》(甘资字〔2022〕38 号)要求,我局决定组织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报名,建立2024年度**区矿产**出让收益评估机构备案库,承担本年度矿业权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报名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是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
2.申报材料齐全(提供公告附表内容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3.近两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4.主要评估师有3年以上评估经历(附实际业绩证明材料);
5.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6.出具矿业权评估项目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6日。
2.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及承诺函(见附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评估机构及主要评估师业绩证明材料、评估人员专业背景资料等。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申请报名的评估机构,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12977@qq.com,报名截止日期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4.报名截止后,通过审查的,****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三、其他事项
1.我局将对本次中选的评估机构进行备案。评估机构具体承担评估项目时,在收到中选结果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分局负责向中选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所需相关资料,评估所需其他资料由评估机构收集补充。
2.中选评估机构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告知我局,在2025年12月31日前不得报名参选其他评估项目。被放弃的评估项目将从备案的其余评估机构中公开选择承担。
3.评估报告质量将影响该评估机构再次参加选择的可能。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330室(滨河新区商务综合办公楼)
邮 编:734000
联系人:曹悦
电 话:0936-****023,150****1920
邮 箱:****12977@qq.com
附件:1.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docx
2.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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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