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0日
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省****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天和府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天和府项目位于**省**市**市**街道南五里村,东临和圆养生足道、空地和****公司,****公司电力设计院,北邻五里街,南邻村路。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6007.99m2,共3个地块,其中地块1占地面积为6333.88m2,前土地使用权人为****,属于工业用地;地块2占地面积为4780m2,前土地使用权人为南五里村张光廷,属于工业用地;地块3占地面积为4894.11m2,前土地使用权****委员会,属于工业用地。地理中心坐标为E119.96343°,N37.17409°。
地块内仅地块2北侧沿街房未拆除,经访谈建设单位负责人确认,该沿街房将作为后期****工程部办公用房。地块内其他区域建筑物均已拆除,拆除的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并进行了地面平整。
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中的07居住用地。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R2居住用地为第一类用地,未来用地符合规划要求。二、污染状况
针对本次调查地块的实际情况,本地块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9个(D01-D19),其中包括3个水土复合点(D03/W01、D08/W02、D13/W03);地块外东南侧布设1个水土复合对照点(DZ01/W04)。土壤监测项目为土壤45项、pH、石油烃(C10~C40)共计47项,地下水初步确定监测项目为37项和石油类共计38项。
土壤点位钻探深度初步确定为6米,每个点位取样4个,各个点位根据现场实际地层情况进行钻探和取样,终孔以打到岩石层为准。在本次现场实际钻探过程中,各个土壤点位均钻探至风化岩,风化岩层出现在4.5-6.5m处,根据实际情况每个点位取样3~4个土壤样品送检,地块内共采集土壤样品49份,地块外采集土壤样品3份,另外采集6份现场平行样进行送检。根据检测结果可知,该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 pH 值检出范围为7.10~8.84,对照点 pH 值检出范围为7.74~7.95,未出现超标区域,区域内土壤总体偏碱性;地块内和对照点样品中砷、镉、铜、铅、镍、汞在各土壤样品中均有检出,铬(六价)均未检出,各类重金属均低于对应的风险筛选值且与对照点数值相差不大;所有采集后送检分析的地块内土壤样品和对照点土壤样品中,均没有检出任何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地块内土壤样品中均检测出石油烃(C10-C40),其中最大检出值为47mg/kg,对照点土壤样品中也均检测出了石油烃(C10-C40),其中最大检出值为37mg/kg,所有检出值低于风险筛选值(826mg/kg),对照点与地块石油烃类检出值进行对比分析,结果表明:地块内石油烃(C10-C40)检出值未显著高于对照点,该地块内石油烃类污染物受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影响较小。
现场实际钻探过程中,地下水井点位均钻探至强风化岩,其中,D03/W01在4.5-4.8m处为强风化岩,D08/W02在4.5-4.9m处为强风化岩,D13/W03在6.0-6.5m处为强风化岩,均未见地下水,与本地块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的结果是一致的。
三、结论与建议
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受污染风险水平可接受,无需开展后续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至该阶段可以结束,地块可用作居住用地。
委托单位:****
编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