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30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县建设路县府街197号
电话:0452-****521
邮编:161100
序 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县****公司殡仪馆建设项目 | **省**市**县景星镇缸窑村 | **县****公司 | **市****公司 | 项目建设性质为**,建设地点位于**县景星镇缸窑村。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0m2,主****殡仪馆现有一座火化间、一座遗物祭品焚烧间进行建设,火化间内建有2条火化线(一用一备),遗物祭品焚烧间内已建有1条焚烧线,每条火化线设置1台火化机和1套烟气处理系统。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5万元。冬季取暖热设备提供。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遗体火化过程产生的烟气,经急冷装置+旋风除尘+脱硫脱酸(石灰粉)+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烟尘、氯化氢、汞、二噁英、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均符合《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遗体火化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焚烧炉焚烧祭品、遗物过程产生的烟气,经急冷装置+旋风除尘+脱硫脱酸(石灰粉)+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烟尘、氯化氢、二噁英、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均符合《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3遗物祭品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柴油储罐在柴油装卸、柴油罐大呼吸会排放少量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采用浸没式卸油方式,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并采取基础减振、利用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遗物祭品焚烧残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火化机、焚烧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布袋除尘器收尘(含除酸产物)以及废布袋,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油罐底泥产生后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环保管理和教育、培训,加强柴油罐及用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采取防静电、防雷击等措施,杜绝违章动火、吸烟等现象,配备消防器材、报警和通讯系统,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和扑救,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性地向职工进行安全和健康防护方面的教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