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区横梁街道2025年农村公路市场化养护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15:1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1月10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网上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2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荣维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8260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横梁街道滕营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31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湖街道八凡路18号34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荣维 |
项目概况 **区横梁街道2025年农村公路市场化养护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公共采购信息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10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横梁街道2025年农村公路市场化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54.20元
采购需求:
**区横梁街道2025年农村公路市场化养护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近半年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建筑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3.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公共采购信息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5-01-10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时间:2025-01-10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或“**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在线打印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2.信用承诺制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公告“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政府采购网和**公共采购信息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导致投标有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横梁街道滕营路1号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025****0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观湖郡30栋102室
联系人:马荣维
联系电话:177****8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荣维
电话:177****8260
****采购文件.doc
**区2024年**湖街道村组对外连接道路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