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星火弘源工贸有限公司龙泉山石灰项目焙烧工程 -消防总承包EPC工程采购公告
******山石灰项目焙烧工程 -消防总承包EPC工程
询价单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询单 |
采购员 | 联系电话 |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5-01-03 17:00: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5-01-09 15:00:00 |
******山石灰项目焙烧工程消防总承包EPC | 设计部分 | 1 | 项 | 2025-12-31 00:00:00 | 具体按项目进度要求时间 | ||
******山石灰项目焙烧工程消防总承包EPC | 设备部分 | 1 | 项 | 2025-12-31 00:00:00 | 具体按项目进度要求时间 | ||
******山石灰项目焙烧工程消防总承包EPC | 安装施工部分 | 1 | 项 | 2025-12-31 00:00:00 | 具体按项目进度要求时间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市**区 **市胜利街327号 ******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交货地点:**省**市**县巨城镇**山石灰项目现场,付款方式:现金或承兑汇票,付款条件:18.1 付款方式甲方对乙方的支付方式:电汇或电子承兑汇票。甲方将按双方代表签字页乙方的收款单位、****银行帐号等支付合同费相关款项。工程付款过程中根据付款进度乙方逐次向甲方提供发票。18.2履约担保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银行履约保函金额同预付款金额,保证期限至功能考核验收合格。18.3付款18.3.1设计费付款方式:18.3.1.1乙方提交初步设计并经甲方审查通过, 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20%。18.3.1.2乙方向甲方提供设计图纸总目录,提交施工图纸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按比例支付设计费。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含软件编程),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50%。 18.3.1.3 无18.3.1.4乙方提交电子版文件等合同约定的所有设计文件,履行完所有设计义务,办理完成设计交工;经消防功能验收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30%。 18.3.2设备费付款方式:18.3.2.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银行履约保函后5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合同设备部分总额的10%预付款; 18.3.2.2根据实际设备运抵、验收情况,甲方向乙方支付到货设备合同价款的50%根据实际设备运抵现场,按清单分批支付,同时乙方提供到货设备60%增值税发票(含到货设备预付款增值税发票)。18.3.2.3设备热负荷试车合格后,在收到热负荷试车合格书面证明,同时乙方提供合同设备费80%增值税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设备费的80%。18.3.2.4消防功能验收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完成并办理完成工程结算,收到乙方提供合同设备费剩余20%增值税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设备总额的10%功能验收款;18.3.2.5质保金10%,质保期为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设备费的10%质保金。18.3.3**费支付方式:18.3.3.1**工程预付款按安装工程费的10%之和计算,合同签订正式生效后一个月内,收到乙方提供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后由甲方支付。18.3.3.2**工程进度款:按甲方签证的已完合格工程月报及相应的考勤台账、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为依据,进度款的比例为当月实际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含全部的人工工资)。审批程序按太钢现行工程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执行。工程进度款包含当期已发生的人工费用,甲方按照乙方编制的工资支付台账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18.3.3.3**工程价款(含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下同)拨付累计达到合同**工程费的80%时,停止拨付进度款。18.3.3.4消防功能考核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费的85%;消防验收完成支付工程价款至合同工程造价(除安全文明环保施工措施费外)的90%;完成工程结算后,累计支付工程价款至相应结算价的97%;另外合同**工程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二年,质量保证修金预留期限到期,甲方签署质量保证金支付申请表后,28内返还质量保证金(无息)。18.3.3.5在工程付款时,根据付款进度乙方逐次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首次支付进度款起分次扣回预付款,完工工程量达到 80%时,扣回全部工程预付款。18.3.3.6安全文明环保施工措施费与工程进度款同步支付,具体考核评价办法执行甲方现行管理规定。18.3.3.6.1安全施工费根据乙方投入与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同步审批、支付。18.3.3.6.2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按照文明施工现场月度结算单金额进行支付,与工程进度款同步支付。18.3.3.6.3临时设施费经监理及甲方验收后,按实结算。18.4.1本工程实行质保金制度。质保金主要用于工程交工后缺陷责任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缺陷(缺陷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的约定)引起的返修处理费用和损害赔款。18.4.2缺陷责任期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缺陷,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乙方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甲方可按合同约定扣除质量保修金,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18.4.3在质量保修期内,经甲方确认属非乙方责任引起的返修处理费用,乙方应实事求是编制预算,报甲方审核后另行支付。18.4.4在缺陷责任期满时,乙方按甲方规定填写《建设项目工程合同质量保修金支付申请表》,经监理单位、甲方验收无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或缺陷时,甲方签署质量保修金审批表,并支付质保金。 商务付款不允许偏离。四、技术条款:
详见技术规格书、量项清单及综合单价的综合说明。本工程招标为固定总价,最高招标限价****000元(不含税)。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00万元
六、报名要求:
本次询标要求被询标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七、资质要求: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招标导航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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