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的管理范围包括:****机关、****管理处、何叔衡同志故居、谢觉哉同志故居。
(2)机关食堂工作的日常运行和提供干职工就餐服务(食堂物料采购由甲方指派专人服务)。
(3)项目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维护;
(4)车辆停放管理以及车辆驾驶;
(5)公共秩序的管理:治安、车辆、其他;
(6)项目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应急救助的协助和维护;
(7)项目管理区域内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义务;
(8****管理处工作人员做好日常工作,例如接待**参观检查、节假日活动、乡村重大活动等。
(9)服务期限2年,即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
三、技术规格:1、人员要求:食堂厨师及管理人员4名、机关保洁2名、****管理处内勤4名、红培基地安保2名、故居守护员2名,共计14名。管理服务人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女性55 周岁,男性60周岁,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
3、树立“用户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意识,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优质高效地服务于采购人。
4、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人员,充分利用人力**。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履约时间及地点: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
五、服务标准:1、服务专业,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2、中标人应遵循****的相关规定,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防止安全事件发生。
3、中标人聘用的人员要相对稳定。为保证后勤服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工作的顺利开展,中标人必须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优先对原中标人工作人员培训录用。聘用时须与采购人共同审核其资质及相关条件,新聘用人员必须报采购人备案。对所使用人员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供应商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管理本项目员工的档案、薪酬、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工作,代办员工有关证件、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员工的劳动纠纷、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或给采购人带来不利社会影响。
4、中标人不得对本项目整体或分项对外承包,如发现以上情况,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六、验收标准:按《****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执行。
七、其他要求:1、付款人:****。
2、付款方式:按双方合同约定支付。
3、履约时间及地点: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
4、本项目采用费用总包干形式承包,含招标范围确定需要的员工招聘、工资、管理费、社会保险、运营成本、招投标代理费、税金等在内的全部费用之和,不得另行计取其他费用。
(1)首次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3日内必须进场。
(2)如新增其他服务内容另行协商。
5、履约验收:按《****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执行。
6、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单位用人需要对员工进行调整, 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整安排;
7、投标人如进行现场踏勘,请自行联系采购人,有关费用自理,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8、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注: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请在可能变动的条款旁予以文字注明,并将谈判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