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固镇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关于拨付**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30 14:41
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固政秘〔2024〕30号)和《****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固财〔2024〕86号)文件精神,2024年7月3日,**县完成了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公开遴选工作,选定7个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实施此次项目,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依据第三方审计金额为准)的30%进行奖补,单个项目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2024年12月12日,**县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专家组对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进行了验收,已完成验收和第三方审计工作。经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乡镇初审**级现场验收,拟给予**县****公司等7个项目承担主体奖补,总计拟补贴资金747.13万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反映。如无问题,将实行打卡发放。电话:0552-****030(县农业农村局),0552-****065(县财政局)。
附件:
**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奖补主体、资金拨付明细汇总表 | |||||
实施主体奖补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审计后实际投资金额 (万元) | 先建后补合同金额 (万元) | 补助资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固******社 | 300.805 | 300 | 80.52 | 依据实施方案补助标准: 根据第三方审计结果并达到先建后补合同投资金额后,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进行奖补,单个项目奖补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
2 | 固****农场 | 501.343059 | 499.35 | 134.02 | |
3 | **县****公司 | 454.244959 | 450 | 120.78 | |
4 | ****公司 | 490.766385 | 490 | 131.51 | |
5 | ****农场 | 354.597327 | 349.44 | 93.78 | |
6 | 固******社 | 227.657786 | 214.97 | 57.69 | |
7 | 安****公司 | 480.176095 | 480 | 12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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