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和充电及电梯间监控设施建设项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和充电及电梯间监控设施建设项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镇桃花潭东路东郡印象2号商业楼
中标(成交)金额:叁佰陆拾贰万玖仟伍佰捌拾壹元玖角贰分(****581.92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叁佰陆拾贰万玖仟伍佰捌拾壹元玖角贰分(****581.92元)
评审总得分:85.2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2025年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和充电及电梯间监控设施建设项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 施工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地面硬化、**膜结构车棚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胡应昌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皖134********04781)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海、何琦、李明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2.金额:25225.6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省**市**桃花潭东路1号、****镇桃花潭东**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翟先生0563-****581、汪工138****0664。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地址:****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06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桃花潭东路1号
联系方式:0563-****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镇桃花潭东**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138****0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先生、汪工
电 话:0563-****581、138****0664
十、附件: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