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自治区****领导小组****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人民政府令248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对********处理厂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处理厂项目
2.建设地点:****庙镇水泉子村
3.建设规模与内容:****处理厂项目用地面积为139703m2,其中,建(构)筑物用地面积约113361.8m2,总建筑面积约224378.6m2。
****二矿、五矿预处理后来水水量为 37507. 0m3 /d, 鹰骏一矿浓盐水为 3096m3 /d。设计处理规模为40000m3 /d,同时考虑鹰骏一矿的 3096m3 /d(129m3 /h)浓盐水。
4.投资情况:本项目总投资87958万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建设起止年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目的意义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三、初步设想
近几年发生的多起恶性群体事件更是引起了国家、****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所以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才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
四、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项目立项、审批的合法合规性、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建设方案、资金筹措和保障、施工期噪声、振动、车辆拥堵影响、施工期流动人口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因素。
五、预防或减轻社会稳定风险的对策措施要点
车辆应按照制定线路行驶,设置符合交通技术规范标志牌;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和到位;严格监管施工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环境保护等。
六、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联系人:呼德尔 联系电话:0477-****022
2.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群众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拟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五日内。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