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武高铁**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合武高铁**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招标编号:****)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于2024年12月27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第/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 | 鸿英****公司 | ****公司 | |
投报报价(元) | 650000.00 | 608000.00 | 667800.00 | |
服务质量 |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达到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达到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达到合格标准 | |
服务周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概算清理批复并完成迁改工程项目竣工结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概算清理批复并完成迁改工程项目竣工结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概算清理批复并完成迁改工程项目竣工结算 | |
投标人业绩 | 1. ****经**至**铁路、****至**铁路**段等工程的“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 2.**南沿**际铁路工程征地拆迁第三方审价NYJSJ-2标段 3.****至****新区铁路**至**新区段第三方审核咨询 4.****至**铁路工程征地拆迁第三方审价 | 1.关中环线**经**至**公路和**至法门寺高速公路项目杆管线迁改咨询审核 2.昌景黄项目铁路(**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造价咨询 3.G312线**驿至傅家窑公路工程项目电力及通信线路、水利设施、燃气管线等迁改工程 4.眉太高速项目征地拆迁造价咨询服务 | 1.****至**铁路**至**段征地拆迁费用审价及工程造价审核、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审核 2.**石衡沧港城际铁路第三方审核咨询 3.****至**铁路(**段)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4.**至**铁路增线第二线工程第三方审价咨询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彭卫彬 | 史立杰 | 关德胜 |
执业证书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建【造】 111********232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建【造】 111********725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建【造】 110********221 |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
业绩 | 1.****经**至**铁路、****至**铁路**段等工程的“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 2.**南沿**际铁路工程征地拆迁第三方审价NYJSJ-2标段 3.110kV蔡隐蔡甲线跨越**金甬铁路迁改工程概算审核 4.220kV旧白旧雀(14-27#)线跨越沪苏湖铁路**段、110kV超闻超波线跨越沪苏湖铁路**段迁改工程概(预)算审核 | 1.关中环线**经**至**公路和**至法门寺高速公路项目杆管线迁改咨询审核 2.丝****中心沣机110KV高压线迁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3.****服务区(改扩建项目)所涉 110kV 甲醇线#7-#15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4.阿房宫(科技路-**沣东界)热力管道迁改工程等项目结算审查服务 | 1.****至**铁路**至**段征地拆迁费用审价及工程造价审核、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审核 2.**石衡沧港城际铁路第三方审核咨询 3.**至**铁路改造工程第三方审价 4.****至**铁路(**段)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5.****至**铁路客运专线工程(SJ-1标、SJ-3标段) |
二、否决情况:无。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科技城创新广场1号楼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51-****575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井岗路68号******基地7栋9层
联系人:李磊
电话:0551-****0535
招标行政监督管理机构:****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51-****3249
四、公示期: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2日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未作答复,应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办公室投诉,电话:0551-****3249。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