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1日,浙****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桥墩镇五凤绿色生态养殖项目(调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浙****公司位于****社区黎垟村1号,从事生猪养殖。公司先后委托****编制《桥墩镇五凤绿色生态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桥墩镇五凤绿色生态养殖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桥墩镇五凤绿色生态养殖项目(重新申请审批稿)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均已通过审批(温环苍建〔2019〕305号、〔2020〕62号、〔2020〕389号)。主要因养殖规模和废水排放方式调整,公司委托****编制《桥墩镇五凤绿色生态养殖项目(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于2022年4月8日通过审批(温环苍建〔2022〕27号):养殖规模调整为年存栏母猪12000头、年出栏仔猪量321264头,废水排放方式变更为纳管排放;上述3个批复意见作废。本项目于2020年6月15日开工建设,2024年10月20日建成并调试完毕,员工90人,住在养殖场内,采用送餐制,年工作365天。当前,常年存栏量母猪12000头、种公猪200头、生猪(仅仔猪)约23671头,年生猪(仅仔猪)出栏量约317952头,达到设计产能的99%。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目前,排污许可证已申领(证书编号:****0327MA2AWH 3Y8D001V),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40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0万元,占比6.4%。
(三)验收范围
桥墩镇五凤绿色生态养殖项目(调整)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母猪养殖三区取消,无害化处置车间未建设,构筑物减少(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的表3.4-1),占地面积由483.11亩减为344.8亩。粪便发酵工艺取消。生产设备配置有所调整,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的表3.8-1。其他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实行雨污分流制。主要产生生产废水(包括猪尿、猪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UASB+A/O+混凝沉淀+消毒”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纳管****处理厂。废水处理系****学院、****设计,****施工,设计处理能力400吨/日,工艺流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的图4.1-1。
(二)废气
主要产生恶臭气体(包括猪舍臭气、废水处理系统臭气)、沼气燃烧废气。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和猪群结构,科学配比饲料,添加生物制剂,每天喷雾除臭剂,自动化控制猪舍温度、湿度及通风状况,及时清粪,粪便日产日清,厂区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猪舍臭气无组织排放。废水处理系统集污池、预处理设施(包括混凝池A、初沉池、调节池、集渣池)、污泥池加盖,臭气收集后经生物滤池系统处理,引至15米高空排放;生物滤池系****学院、****设计,****施工,设计风量5500立方米/小时。沼气经气水分离、氧化铁脱硫后燃烧发电,燃烧废气引至15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猪叫、设备运行。科学饲养,避免扰动猪只,防范其因饥饿、口渴、惊吓等而叫。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优化车辆运输路线,加强车辆行驶管理。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主要产生粪渣、沼渣、废水处理污泥、病死猪及分娩废物、医疗废物、废脱硫剂、生活垃圾。沼渣、废水处理污泥暂存于防渗漏、溢流的储池,定期固液分离后固态部分归入粪便;粪便日产日清,委托******公司外运至**顶****公司,用于有机肥生产。病死猪及分娩废物暂存于冷库,委托**市****公司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废脱硫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进行管理;医疗废物由****统一委托温****公司处置,废脱硫剂委托******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按照《**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修订)》(浙环发〔2016〕12号)的要求,设置大气防护距离500米。废水处理系统、病死猪冷库等的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米、K≤1×10-7厘米/秒。废水处理系统在线监控瞬时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自动监测系统****设计研究院承运,****管理部门联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编号:****。事故应急池容积2000立方米。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处理系统排放口悬浮物、粪大肠菌群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以磷计)、五日生化需氧量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593-2005)表5规定的限值,总氮低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规定的B级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排放口氨、硫化氢排放量及臭气浓度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规定的限值。沼气燃烧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规定的限值,其排放速率低于表2规定的二级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浓度最高点浓度及臭气浓度最高点臭气浓度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规定的二级新扩改建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各侧厂界昼、夜环境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限值。
(四)固体废物治理达标情况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经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已经签订,危废贮存间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建设。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实际排放总量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桥墩镇五凤绿色生态养殖项目(调整)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经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文件规定的清粪工艺,降低废水产生量,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按照《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15-2012)及有关工艺技术规范或污染源控制技术规范,进一步优化污染治理工艺及参数,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四)严格遵守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运行监测,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HJ 1029-2019)和排污许可证的规定等开展自行监测,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于臭气浓度排放等的要求,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风险排查,降低环境风险。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六)规范建设危废贮存间,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公示期: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1月22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2****6615
监督投诉:电话12369****环境局
公示网址:http://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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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验收监测报告)桥墩镇五凤绿色生态养殖项目(调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