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监管局,各市(州)、****财政局,****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深入贯彻《**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2-2035年)》,加快推动“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落地落实,进一步提升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依据《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15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局、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
所有项目申报必须通过纸质材料申报和网络系统申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各类项目申报对应的具体条件和所需材料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首次申报项目单位要登录**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cn)(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平台),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事业单位向所在地市(州)市场监管部门申报,由所在地市(州)市场监管部门网上初审合格后,****监管局推荐。扩权县(市)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地市(州)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推荐。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监管局申报。
(三)申报网址
http://www.****.cn。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项目申报单位上报后,待系统显示“市(州)推荐”状态,将1份带有二维码且盖章的纸质件申报书(含****市场监管局,****监管局****市场监管局。纸质件上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
二、申报要求
****市场监管局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2025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把项目审核推荐关,切实推荐符合资金支持方向的优质项目予以申报,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要严格控制推荐申报项目数量,确保推荐申报项目质量,对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项目不予推荐。
(三)国防专利等涉密项目申报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执行。
(四)2024年度已申报品牌培育、专利实施及产业化项目单位不再重复申报该类项目,将依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选取部分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五)本通知和附件可****管理局官方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scjgj.****.cn。未尽事宜请与****联系,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QQ群:****91657。
联系人:邱 蓉 江利娟
地 址:****监管局玉沙办公区917室(**市玉沙路118号)
邮 编:610017
电 话:028—****4785
附件:附件1:2025年度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2025年度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项目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