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委托就2023年度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第三方审核项目(招标编号:****)采用简易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专业供应商积极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 | ****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3年度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第三方审核项目 |
标的内容 | 第三方审核服务的工作内容主要是协助审核《暂行办法》的企业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材料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主要是审核申报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及规范性。 (二)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主要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管理委员****政府平台核对企业提供的注册登记信息、无异常经营信息、法院冻结信息,通过法院诉讼平台查询企业涉诉情况。 (三)现场核查。对申报企业的办公场所等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进行现场核查。 (四)出具意见书。综合上述审核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工作总结。对申请奖励办法的审核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下一步政策修订提出优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 (六)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法律咨询服务。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
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 | 总预算为386,200.00元,产生两家中标供应商,平均每家服务单位费用(支付上限)控制在193,100.00元以内;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2750元/每份。 |
标书获得办法 |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管理局官网(信息公开-招标公告栏目)(http://qh.****.cn/)免费下载。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日。 |
报名方式 | 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2025年1月6日上午10:00:00(**时间)前送达(现场递交或邮寄)至**市前海深港**区**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 联系人:柯小姐 联系电话:0755-****5381 注:如需现场谈判,收到通知的投标人需在评标半小时内到达评标现场,若因特殊原因,可进行视频会议谈判。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等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投****公司)不存在《****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网”以及“****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投标人须为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分所投标须提供《****分所执业许可证》和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以及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9.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报价要求 | 1.投标上限价2750元/每份,投标单价不得超过对应上限价。 2.本次投标单价合计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投标人需按采购人列出的清单填报相应单价,实际结算单价等于所投标单价。投标单价不得超过相应限价,如投标单价超过相应限价,则视同无效报价。本项目服务费按合同期内实际审核的项目数量结算,费用结算按照服务项目单价乘以数量结算,同一企业申请多个项目的数量叠加计算,本项目总预算为386,200.00元,每家项目预算控制及合同总金额(支付上限)193,100.00元,若结算时总价低于193,100.00元的,按实际服务量乘以项目单价结算;总价高于服务费总价的,按照人民币193,100.00元结算。本项目服务费应包括项目服务、成果报告编制、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服务所发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包含:调查费用、数据处理费用、数据核查费用及成果制作费、专项费、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3.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申请将不获批准。 |
联系方式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柯小姐 电 话:0755-****5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福强路3030号**体育公园西****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业务监督:0755-****9803/****901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朴雪花 电 话:0755-****9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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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