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敏感目标保护与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扩建应优化施工建设方案及工程布置,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洒水防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时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措施,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本扩建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废水,喷淋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水稳砂配比用水均进入产品内;雨水经雨水沟及初期雨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3.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扩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储存输送粉尘、搅拌粉尘及破碎筛分粉尘。破碎筛分粉尘采取密闭措施,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破碎筛分工序未收集的粉尘在密闭厂房内沉降;储存输送粉尘采取在储存库进行全封闭,定期洒水、设置喷雾装置湿法抑尘作业措施,在库房内沉降;搅拌粉尘经配套负压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4.加强噪声控制管理。本扩建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加强设备维护、运输车辆减速禁鸣、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本扩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地面沉降粉尘、废布袋、废机油和含油手套、抹布。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地面沉降粉尘经定期清理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更换厂家直接带走,不在厂区内暂存;废机油和含油手套、抹布属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 6.切实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加强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控制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本扩建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因子,环评报告核算原有工程的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2475吨/年,须通过排污权交易平台交易获得。 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须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许可信息登记。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建设项目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如该项目在报批环保手续过程中存在瞒报、假报等欺骗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有权撤销本批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单位承担。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设中加强环境管理,项目建成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监管和日常环境管理由**市**生态****执法大队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