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分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能源 |
名称: | 征收土地预公告 谯政〔2024〕158号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12-20 | 发布日期: | 2024-12-20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批次
**市**区2024年第7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区范围内3个地块,****储备中心Y-209-1地块,北邻房屋,东邻房屋,南邻房屋,西邻古井大道;****中心Y-209-2地块,北邻房屋,东邻空地,南邻房屋,西邻古井大道;****中心Y-209-3地块,北邻杜仲路,东邻望州路,南邻房屋,西邻古井大道。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开发区(三期)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3年7月16****政府批准。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五、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十八里镇、****社区范围内,采用****社区公开栏张贴/电子屏显示等方式发布,****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Zrghj/)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韩 东 187****0102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