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康复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宿怀南路87号
成交金额:贰拾壹万陆仟元 (216000元)
评审得分:8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康复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训练用阶梯、平行杠(矫正板)、儿童沙袋、儿童安全站立架(核心产品)、儿童坐姿矫正椅、儿童助行器、下肢功率车、训练凳、PT床、推拿床、悬吊康复系统品牌为**嘉宇;深层肌肉刺激仪品牌为**翔宇。 数量:训练用阶梯2台;平行杠(矫正板)2台;儿童沙袋10套;儿童安全站立架(核心产品)3台;儿童坐姿矫正椅2台;儿童助行器2台;下肢功率车4台;训练凳6张;PT床6张;推拿床2张;场地垫10张;悬吊康复系统1台;深层肌肉刺激仪2台 最终报价:216000元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康泰鞋业三楼,联系方式:181****2125,邮箱****@qq.com。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汴河大道098号
联系方式:丁老师 138****6382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康泰鞋业院内
联系方式:王工 181****2125
项目联系人:王工、丁老师
电 话:181****2125、138****6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