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496 电子邮件:****@126.com
通讯地址:**县**路与长庆路交叉口东北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12月3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2×20t/h生物质供热项目 | **市****工业园区富商路与**路交叉口 | ****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为7693m2,主要建设2×20t/h生物质锅炉及其配套附属设施 | 废气:一期、二期燃气锅炉废气产生的SO2、NOx、颗粒物;分别经“低氮燃烧+SNCR+SCR+多管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处理后分别通过不低于4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燃生物质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 废水:主要为锅炉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锅炉软水制备废水经收集后用于吸收剂制浆、灰渣加湿,剩余部分与****处理站预处理后,****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处理厂(全厂共一个废水排放口)。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炉渣和除尘器收集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给农民作农业有机肥料使用;脱硫石膏暂存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使用;****树脂厂家定期回收;危险废物:废催化剂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鼓风机、引风机、水泵、除渣机等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0~80dB(A)。经基础减振、墙体隔音后,厂界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很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