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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仙土资告字〔2024〕28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主要土地使用条件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G****393 | **县官路镇351国道以南北岙坑以西 | 30717 | 1.3-2.5 | ≥40%且≤60% | / | 24米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50年 | 1935 | 387 |
备注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具体规划指标和土地使用要求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官路镇物流仓储用地投资建设履约协议》、出让须知、出让合同样本等出让文件。
2、本次出让,由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人民政府)负责交付出让土地,交付时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土地交付时,受让人****人民政府签订《交地确认书》,出让年期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申请土地登记时须带此《交地确认书》。土地交付时“周围基础设施”达到“本宗地出让公告发布时之状态”。所交付土地“场地平整”达到“宗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电力(通信等)设施、堆放物、停放物、树木、作物青苗清除,突出地表的沟、坎、田埂等摊平”。地上物清除等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村组关系处理、四邻关系处理、宗地外基础设施建设由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位负责。
3、受让人要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0个月内完成宗地内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受让人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出让人提交《建设项目动工开发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并提供相应的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现场照片、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
二、本次拍卖出让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www.****.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出让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能联合申请竞买。
除**县内具备本宗地土地开发资质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竞得土地的,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县内投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公司进行开发利用建设。****公司中的出资比例须达到51%。****公司开发本宗地的申请人应在**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竞买申请”****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新公司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公司中的出资比例须与“竞买申请”内的承诺一致。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在本县还有土地出让金拖欠的竞买意向人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缴清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以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资料,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六、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20日。
2、报名时间:2025年1月20日8时至2025年1月21日16时。
3、拍卖起始时间:2025年1月22日9时。
4、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保留价)。
(二)竞得人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本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人民政府签订《官路镇物流仓储用地投资建设履约协议》。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竞得人须提****人民政府签订的《官路镇物流仓储用地投资建设履约协议》。
(三)竞得人须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出让价款。
(四)本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前期工****人民政府承办,地块具体情况请****人民政府。如出让地块及施工所涉周边土地的地下有构筑物、埋藏物、地下管线设施、污染土壤等,均由竞得人自行与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位联系解决。
(五)如本次出让未能成交,我局将视土地市场运行情况和建设规划情况再次组织土地供应。
(六)本公告如有变化,我局将按规定发布补充公告或作书面通知,届时以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七)本次拍卖出让,竞买****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八)本公告中的币种为人民币。竞买申请人应在出让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汇****银行账户。竞买保证金不得代为缴纳。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咨询联系电话:0576-****6505、0576-****1500;****政府咨询联系电话:139****9670(联系人:王先生)
(二)系统网络技术咨询联系电话:186****9793,189****0170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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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