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环境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12-30
****年拆解5万辆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年拆解5万辆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拆解5万辆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2日(3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870 通讯地址:****中心三楼 邮编:344700
项目名称 | ****年拆解5万辆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汽车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株良镇世厚村 |
建设单位 | **** |
环评单位 | ******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为**,占地面积为29420.42㎡,总建筑面积约为14620㎡。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2%)。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1#楼生产车间、3#楼生产车间、6#楼生产车间、7#楼生产车间、燃油汽车停放区、新能源汽车停放区)、辅助工程(5#楼办公楼、10#楼设备用房)、公用工程(供电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防治、一般固废暂存库(4#厂房)、金属暂存库(2#厂房)和危险废物暂存库(9#厂房)、200m3初期雨水池和280m3废水暂存池等)。项目以报废的大中型货车、大中型客车、小型客车、小型货车、摩托车、新能源汽车等(不涉及油罐车、化学品车的拆解)为原料经检查与登记、拆除蓄电池、引爆安全气囊、排空废液、回收空调制冷剂、拆除催化系统、拆除玻璃、拆除五大总成、拆除轮胎及塑料制品、拆除含金属部件、压缩打包、人工分拣、贮存与管理工艺,年拆解5万辆报废机动车含新能源汽车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废水主要为盥洗污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初期雨水池后与盥洗污水、生活污水一并经隔油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水田、旱地作物(从严执行)标准,用于周边灌溉(雨季或非灌溉期暂存280m3废水暂存池),不外排。 项目废气主要为安全气囊引爆工序产生的废气,报废汽车空调抽取氟利昂工序产生的废气,废油液挥发产生的废气,切割、压块工序产生的废气和食堂油烟等。项目拟在半封闭式拆解车间采用真空吸油机抽取废油液,并在车间安装集气罩,废油液挥发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处理后与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的切割、压块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同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废气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氟化物、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屋顶排放,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小型排放标准;项目拟采用制冷剂回收机真空抽取汽车空调压缩机中制冷剂及润滑油,报废汽车空调抽取氟利昂工序产生的废气、安全气囊引爆工序产生的废气及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通过加强管道收集、加强车间通风等方式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废气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氟化物、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限值。无组织废气以6#楼生产车间、7#楼生产车间为边界点各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噪声均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通过隔声、消声材料、弹簧隔振器、隔声罩、隔声间、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使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可利用材料、废安全气囊、废布袋和颗粒物、钢铁、有色金属、废塑料、玻璃、橡胶、废电线电缆、废动力组电池、废膜和污泥、废蓄电池、废催化转化器、废电路板(含电容器)、废滤清器、燃料类废油液、非燃料类废油液、废制冷剂、含铅部件、含汞部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有机溶剂、**废物、污水处理废油泥和生活垃圾。不可利用材料、废安全气囊、废布袋和颗粒物、钢铁、有色金属、废塑料、玻璃、橡胶、废电线电缆、废动力组电池分别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膜和污泥收****公司处理;废蓄电池、废催化转化器、废电路板(含电容器)、废滤清器、燃料类废油液、非燃料类废油液、废制冷剂、含铅部件、含汞部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有机溶剂、**废物、污水处理废油泥属于危险废物,分别妥善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满足相应防渗透、防雨淋、防扬尘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均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