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4223**至**高速公路****(鄂渝界)至**段(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交通运输委:
你委《关于商请批复G4223**至**高速公路****(鄂渝界)至**段(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渝交计〔2024〕84号)收悉。结合**市****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就G4223**至**高速公路****(鄂渝界)至**段(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提升鄂渝省际**道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公路网规划》,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暂由你委履行项目业主职责,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公司组建后,报我委履行项目法人变更手续。
四、项目建设地点:**区、**县、**县、**县。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路线起于**县**镇附近,设枢纽互通与在建的**至**高速公路交叉,预留项目二期工程鄂渝界至**段接入条件。向西经**镇、庙宇镇,在**村附近与在建的**至**高速公路交叉,经**县五马镇、安坪镇、甲高镇、**县故陵镇,在宝坪镇与在建的**至龙缸高速公路交叉,经凤鸣镇、**区太安镇、白羊镇、**镇,终点止于**区**镇响滩村附近,接**至**高速公路。建设内容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连接线工程等。
路线全长142.636公里,桥梁43901米/92座,隧道61752米/26座,互通式立交13处,服务区(停车区)5处。主线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同步建设6条连接线共约18.3公里,均采用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17.81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43.26亿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33.68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7亿元,基本预备费14.38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5.79亿元。项目资本金63.56亿元,占总投资的20%,其中特许经营者自有资金35.68亿元、财政资金27.88亿元;建设期投资补助82.88亿元,占总投资的26.1%;银行贷款171.37亿元,占总投资的53.9%。
七、建设工期:5年。
八、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公开招标确定的社会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九、本项目为经营性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十、请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渝府令〔2020〕339号),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根据本批复,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进一步深化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严格控制投资,尽快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核。
附件:G4223**至**高速公路****(鄂渝界)至**段(一期)工程投资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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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