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充电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市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充电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充电装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2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包括充电装置供货及相关服务,具体数量、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市建成区。 2.4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合同签订后,自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7日内供货完毕。 2.5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采购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883.7205万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4年12月3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 www.****.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注 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交 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省内公共**交易领域现已实现 CA 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省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2、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见**市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右 侧 “ CA 办 理 ” 工 具 栏 , 网 址 链 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 或 未 办 理 CA 数 字 证 书 导 致 无 法 投 标 的 , 责 任 自 负 。 CA 数 字 证 书 办 理 咨 询 电 话:0538-****116;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1日09时00分(**时间)。 5.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泰前街道碧霞湖路116号 联系人:钱经理 联系电话:0538-****0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38-****685 电子邮件:****@163.com 8.异议受理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 6 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 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38-****685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市公共**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方式:0538-****2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