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建设项目(EPC)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基地建设项目(EPC)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2、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3 .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条件: ①联合体成员单位 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 以上资质。 ③规划资质: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近三 年(2023 年度****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银行出具的资信(征信)证明,****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13日起相应年限的财务会计报表(告)。(3)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联合体投标时项目经理应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 ①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 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②施工单位 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均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 格证书,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设计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6)规划负责人:须具备规划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7)施工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现修改为:
3 .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条件: ①联合体成员单位 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银行出具的资信(征信)证明,****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13日起相应年限的财务会计报表(告)。(3)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联合体投标时项目经理应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①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②施工单位 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均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 格证书,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设计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6)施工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更正内容: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4:1、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收费标准的 50%;
现修改为:1、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收费标准的 50%。
**工程费报价不得超过**省现行清单及现行定额标准的100%。
更正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2.2.4(1)和(3)评审标准中的规划实施方案
对总体规划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1.与上位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充分对接,现状调研详实、
总 体方案内容完备、合理、可操作性强得 9-10 分;
2.规划方案内容较完备、可行得 5-8 分;
3.规划方案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得 1-4 分;
4.规划方案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得 0 分;
现修改为:
施工进度计划
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评审:
1.与施工进度计划充分对接,现状调研详实、
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方案内容完备、合理、可操作性强得 9-10 分;
2.施工进度计划方案内容较完备、可行得 5-8 分;
3.施工进度计划方案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得 1-4 分;
4.施工进度计划方案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得 0 分;
更正内容: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2.2.4 (2)评审标准中的规划负责人
①备本科学历 2 分;
②具备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得 2 分;
③具备有效的注册城乡规划师证得 2 分。
本项最高得 6 分。
现修改为:
信用中国
1.近5年未受到行政监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的得6分,被行政监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的得0分(行政处罚是指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在行政处罚记录信息且公示期内的予以记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相同内容作相应更改,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地址:****办事处**大道64号(2号厂房3-1号)
联系人:林康
电话:158****17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客运站三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3****2364
电子邮件:****@qq.com
****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