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2022〕26号)要求,现将**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市序号27)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由于《**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垃圾焚烧项目推进不力,**现有的71****填埋场中,19座超过设计能力运行,其中5座日处理量超过设计能力200%,26座库容使用年限不足5年。(省序号64,市序号27)
二、整改目标
全县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点全部封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
三、整改措施
1.组织开展全县生活垃圾非正规填埋点排查整治,制定整治方案,及时整治到位,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2.加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督办,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到2024年底全县生活垃圾全部实现焚烧处理(若经专家论证和市级对口部门批准,**县可以不单独建设或与黄**联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将**县与**或**签订生活垃圾**处置协议、专家论证和上级批复等相关资料作为该项任务销号台账材料情况说明)。
四、整改完成情况
2022年6月19日,**县主持召开了**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专家论证会。会议邀请了来自****、****研究会、**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武****研究中心的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最后经专家论证,形成了《**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专家论证会意见》,为避免重复建设,节约社会**,建议**县取消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计划,与**市、黄**、**县等地签订长期的生活垃圾处理协议;
2022年7月1****执法局与华新环境****公司正式签订《**县生活垃圾处置**协议》和《补充协议》,协议期限15年(2022年至2037年);2022年8月12日,****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回复《关于同意**县取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批复》文件精神,同意**县取消生活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计划。
五、整改结果及下步工作要求
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符合申请销号要求。下一步,将将持续巩固提升“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五级处理模式,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9****执法局反馈。
联系电话:0713-****123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