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新区消防救援站足球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铁新区消防救援站足球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神农小区乐乡园17栋一单元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0日下午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高铁新区消防救援站足球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323596.44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323596.44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铁新区消防救援站。建设内容为**5人制足球场,面积603.5平方米。(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6.3根据《关于落实相关规定的意见》(**州人社函[2017]35 号)、**州人社发【2016】23 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县神农小区乐乡园17栋一单元101室)。 3、方式: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企业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纸质文件递交至****(**县神农小区乐乡园17栋一单元101室)进行报名登记(不接受邮箱报名),逾期递交纸质资料或资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下午14点30分(**时间,下同),当日下午14点00分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2、地点:****(**县神农小区乐乡园17栋一单元10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1月10日下午14点30分 2、地点:****(**县神农小区乐乡园17栋一单元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媒体:1、本****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中心交易网发布。 2、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竞争性磋商时,****小组对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中所列资质证件及其它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有一项不满足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应提交的相应资质证件及其它证明材料详见磋商文件所附“资格审查表”。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沿江大道119号 联系方式:177****0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神农小区乐乡园17栋一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191****12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赛 电 话:177****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