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一、基本情况 | ||
项目情况 | 项目名称 | ****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方案(含变更)批复部门、文号及时间 | ****水务局 汕市水审〔2018〕251号 2018年10月24日 | |
生产建设单位 | **** | |
验收时间 | 2024年3月6日 | |
报备回执出具部门及时间 | ****水务局 2024年6月27日 | |
核查组织情况 | 组织单位 | ****水务局 |
参加单位 | **** **韩江****公司 ****委员会****研究院 | |
检查人员 | 见签到表 | |
二、核查情况 | ||
验收主要程序履行和验收标准和条件执行情况 | 2024年11月29日,我局组织开****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材料和现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5号)、《****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范、技术标准对项目进行核查。 | |
问题清单 | (一)公示材料 未发现明显程序错误。 (二)验收鉴定书 监测结论中六项指标与验收报告不一致。 (三)验收报告书 1、责任页未手签; 2、缺少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意见; 3、绿化数据前后不一致; 4、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情况不明确; 5、缺少绿化措施质量评定材料。 (四)监测总结报告 1、责任页格式不规范,缺少项目负责人,未手签; 2、缺少水土保持监测点位图。 | |
三、核查结论及整改要求 | ||
核查结论 | R验收程序履行、验次标准和条件执行方面未发现严重问题 £视同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合格 | |
整改要求 | (一)公示材料 无。 (二)验收鉴定书 完善鉴定书数据,与验收报告保持一致。 (三)验收报告书 1、复核并完善责任页;2、补充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意见; 3、复核绿化数据;4、完善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情况; 5、补充绿化措施质量评定材料。 (四)监测总结报告 1、复核并完善责任页;2、补充水土保持监测点位图。 | |
****水务局 2024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