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支行搬迁装修工程标段2
答疑补遗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的质疑内容答复如下:
提问一:
"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提问:****银行大多采用框架合同加订单的方式签署单个项目,并非对每一个项目单独进行招投标,没有单独的中标通知书,请问在此情况下,提供框架合同加具体项目的订单/合同,以及工程竣工报告是否一样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回答: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框架合同加具体项目的订单/合同,以及工程竣工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详见补遗1。
提问二:
"原招标文件中关于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银行均采用框架合同加订单的方式签署单个项目,并非对每一个项目单独进行招投标,请问在此情况下,提供框架合同加具体项目的订单/合同,以及工程竣工报告,能否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回答: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框架合同加具体项目的订单/合同,以及工程竣工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详见补遗1。
提问三:
根据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用业绩要求。请问该业主你方既然把这项目挂到网上公开招标,你设置的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如此苛刻,该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必须****银行装修业绩才能满足此条件,****银行****银行有什么区别,这样的条件也能顺**过还能挂到网上来,你们是故意为之的,你们可以直接把本项目出于线下邀请招标,或在网上****公司能中标或某人才能施工与本项目,其他公司不能参与此项目就可以了,你们这样设置条件完全是为某人量身定做,刻意排出外面参与单位,你们完全是知法犯法,如不改变业绩条件,我****纪委举报。
回答:本项目对投标人注册或经营场所所在地不受限制,接受**各地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招标人主营业务范围为**市内,目前未开展**市以外的相关经营业务,相关业绩要求符合招标人经营范围。本项目严禁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行为,招标人在招投标或合同签订期间将对投标人业绩进行现场核实,本项目业绩要求符合业绩核实需求。
提问四:
"请问:根据《****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银行金融机构才能出具的独立保函,****公司不具备出具独立保函的资格。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函格式为独立保函,****公司按招文格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实际不是独立保函,改变了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从而不满足纸质投标保函要求。
****公司出具的纸质投标保函质疑问题较多,请问开具**宏耀融资担保(有股权出质、且属于**区属****公司,是否可以承接**区以外的保函业务)、重****公司目前显示执行人,****公司,是否可以承接**区以外的保函业务)、**双业融资担保(评级E级,且属于**区企业,是否可以承接**区以外的保函业务)、**交通融资担保(****公司显示是被执行人)等等这种有存在“股权出质、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等等”五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的纸质保函是否合格
请问开具投****公司,注册资本金需不需要达到10亿规模是否同时需要入围《****政府采购保函业务担保名录库》的才可以
如果后期中标公示以后,中标单位开具的是融资担保的投标保函会不会被投诉质疑从而废标
请问是不是只有开****银行投标保函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答:出具纸质投****公司,****管理部****公司,并符合《****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银行、保险机构、****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投标保证金要求已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明确。
二、现对本项目的补遗通知内容发布如下:
补遗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3.3和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修改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或框架合同加具体项目的订单/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补遗二:第三章 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前附表3.2.1技术部分得分(A)要求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按第2.2.2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方案得分,5人及5人以下不去掉最高最低。技术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补遗三: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在项目名称后分别注明投标标段。
补遗四: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1月15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温馨提示:以上通知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 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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