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公司、******园艺场(被邀请单位名称):
**区花化彩化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询比釆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 **区花化彩化项目
1.2 采购人: ****
1.3 釆购代理机构: ****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区花化彩化项目(最高限价为300000元),拟计划对**北高速出口至常坑大桥、建溪大桥、狮子山隧道口路段、**路路段沿线进行花化彩化建设。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1 采购范围: **区花化彩化项目,拟计划对**北高速出口至常坑大桥、建溪大桥、狮子山隧道口路段、**路路段沿线进行花化彩化建设。
2.2计划工期: 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 **北高速出口至常坑大桥、建溪大桥、狮子山隧道口路段、**路路段。
2.4质量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 财务要求: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 业绩要求: /
(4) 信誉要求: ****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供应商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黑名单”。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委员会推荐预成交公告前以网络查询的结果为准。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中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下同)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6) 其他要求: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1.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供应商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1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 月 3 日,每日上午 9 :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5:30 时至 17:30 时(**时间,下同),(地址: ****(**省**市**区府前路7号二层))购买采购文件。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釆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6 日10时 30 分,地点为 **省**市**区府前路7号二层 。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供应商拟派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社保缴纳凭证材料原件到现场签到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2025 年 1 月 3 日 17 时30 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 **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上发布。
(注: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釆购项目,釆购公告应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或者通过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八一路273号
电 话:188****0371
联 系 人:王女士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府前路7号二层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599-****760
2024 年 12 月 30 日
确认通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询比采购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询比釆购活动。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