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配件加工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921MACWDT9D19 | 建设单位法人:毕建花 |
毕建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
**市**崔尔庄镇程庄子村63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汽车配件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 ****** |
经度:116.500833 纬度: 38.273611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30 |
**行审(环)字〔2024〕0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21MACWDT9D19001Y |
2024-10-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6 | 运营单位名称:**** |
****0921MACWDT9D1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944MA7HTK032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944MA7HTK0323 | 竣工时间:2024-10-1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竣工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密封胶条9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密封胶条9000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材料、捏合、造粒、挤出、定型、冷却、切割、验收合格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原材料、捏合、造粒、挤出、定型、冷却、切割、验收合格包装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捏合、粉碎、磨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分别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造粒、挤出、定型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喷淋塔用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喷淋废液定期作为危废处理,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生活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灰、废包装袋、生活垃圾、喷淋塔废碱液和废活性炭。边角料、不合格品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经粉碎磨粉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活性炭、喷淋塔废碱液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噪声:项目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产生噪声,通过采用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捏合、粉碎、磨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分别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造粒、挤出、定型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喷淋塔用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喷淋废液定期作为危废处理,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生活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灰、废包装袋、生活垃圾、喷淋塔废碱液和废活性炭。边角料、不合格品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经粉碎磨粉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活性炭、喷淋塔废碱液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噪声:项目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产生噪声,通过采用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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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279 | 0 | 0 | 0 | 1.279 | 1.279 | / |
0 | 0.486 | 0 | 0 | 0 | 0.486 | 0.486 | / |
0 | 0.008 | 0 | 0 | 0 | 0.008 | 0.008 | / |
0 | 0.04 | 0 | 0 | 0 | 0.04 | 0.0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捏合、粉碎、磨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分别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颗粒物二级标准 | 竣工 | 符合监测 | |
2 | 造粒、挤出、定型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 | 竣工 | 符合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项目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产生噪声,通过采用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竣工 | 符合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灰、废包装袋、生活垃圾、喷淋塔废碱液和废活性炭。边角料、不合格品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经粉碎磨粉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间,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活性炭、喷淋塔废碱液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 竣工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公司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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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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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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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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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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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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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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