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00万套塑胶制品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84MA1YDR4Q2A | 建设单位法人:申刚山 |
申刚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市**区正余镇汤正北路9号内2号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800万套塑胶制品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经度:121.350833 纬度: 32.051944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19 |
海审批表复〔2023〕8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84MA1YDR4Q2A001W |
2024-10-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0684MA1YDR4Q2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684MA1YDR4Q2A | 验收监测单位:**必诺****公司 |
****0113MA1WCA5K69 | 竣工时间:2024-10-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507.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500万套塑胶制品、300万套表面装饰产品(IMD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00万套塑胶制品、300万套表面装饰产品(IMD产品)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IMD:PET片材-印刷-烘烤-剪切-热压-二次剪切-注塑成型-检验包装。塑胶产品:投料-注塑成型-检验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IMD:PET片材-印刷-烘烤-剪切-热压-二次剪切-注塑成型-检验包装。塑胶产品:投料-注塑成型-检验包装。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 | 实际建设情况: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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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标准 | 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公司,尾水达标排入纵** | 根据检测报告,污水排放口PH为7.1-7.2,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的最大日均浓度值分别为20mg/L、113mg/L、26.8mg/L、4.36mg/L、35.1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氨、酚类、1-3丁二烯、恶臭、甲基丙烯酸甲酯,印刷、烘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投料产生的颗粒物。注塑、印刷和烘干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 有组织废气:排气筒中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69mg/m3,酚类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8mg/m3,氨最大排放浓度为1.21mg/m3,苯乙烯和丙烯腈未检出。非甲烷总烃、酚类化合物、氨、苯乙烯和丙烯腈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 无组织废气:单位边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99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188mg/m3,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21mg/m3,酚类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02mg/m3,苯乙烯和丙烯腈未检出,臭气浓度<10(无量纲),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27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限值,苯乙烯、氨、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厂界标准值,丙烯腈、酚类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各机械设备均置于车间内或单独设备房内,采用相应的基底减震、安装隔声门窗、房屋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 2024年11月16日厂界东、南、西、北和敏感点昼间噪声值分别为56.6dB(A)、57.9dB(A)、55.5dB(A)、56.1dB(A)、50.8dB(A)、51.1dB(A)、51.8dB(A),夜间噪声值分别为46.0dB(A)、47.2dB(A)、46.9dB(A)、47.4dB(A)、45.1dB(A)、41.6dB(A)、41.8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的标准限值。 2024年11月17日厂界东、南、西、北和敏感点昼间噪声值分别为54.9dB(A)、56.3dB(A)、56.8dB(A)、55.5dB(A)、54.0dB(A)、52.9dB(A)、53.0dB(A),夜间噪声值分别为48.2dB(A)、48.2dB(A)、48.7dB(A)、47.9dB(A)、43.2dB(A)、42.8dB(A)、43.3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的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本项目设置了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和10m2的危废暂存间。生活垃****村委会定期清运;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委托****回收处置,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空压机含油废水、废滤芯委托******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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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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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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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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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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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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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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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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