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区琶洲南区会展大道(华南快速路-科韵路段)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区琶洲南区会展大道(华南快速路-科韵路段)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区琶洲南区会展大道(华南快速路-科韵路段)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市**区琶洲南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全长2225米,规划红线宽度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排水工程雨水管径最大为d1800,桥梁总长108.4m,最大单跨29m。本项目包括长约2.2 km综合地下管线。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具体勘察及设计内容详见招标内容及勘察设计任务书。 | ||
招标内容 | 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地形测量、满足设计需求)、工程物探、现场服务。 (2)设计: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修编、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竣工图编制。 (3)其他:配合设计咨询及造价咨询单位开展工作、配合规划报建验收;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965.97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项。 2 国内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1)(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释]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申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 3 外国或**、**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 4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注: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申请****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中心企业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申请人应及时维护****交易中心企业库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10年或以上(年限以大专或以上毕业证上的颁发时间开始计算),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个月(2024年11月****公司)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且返聘年限应覆盖本项目的服务期限。 6 信誉要求: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7 其他要求: (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提供在**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申请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附录8)。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附录8《投标人声明》第三条进行评审,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申请人组成联合体投标,需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附录7),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本项目最多只接受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即 1 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外,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或签字,视作符合要求。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牵头方名称。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10年或以上(年限以大专或以上毕业证上的颁发时间开始计算),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个月(2024年11月****公司)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且返聘年限应覆盖本项目的服务期限。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不设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公司网站(https://www.****.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20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20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登录网址为: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20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综合业务厅(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公司****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cn/)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新港中路472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0030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华观路1933号A栋503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0825-628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区****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5682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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