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开发区****中心零星维修及空调、智能化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www.****.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10日14时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发区****中心零星维修及空调、智能化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4.5118万元
最高限价: 44.5118万元/两年,22.2559万元/一年,供应商的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价;供应商的报价单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单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最高限价单价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全费用单价限价/年 |
1 | 空调维保 | 1项 | 6.2559万 |
2 | 智能化维保 | 1项 | 6万 |
3 | 零星维修 | 1项 | 零星维修按实结算,暂估价10万元 |
注:一年的预算价为22.2559万元,其中10万元属于零星维修,用作后期甲方要求的不在合同范围内的维修和整改。零星维修每年结算价格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 |
采购需求:零星维修包括但不限于装饰、安装:拆除、楼地面、墙面维修、防水、电气、给排水、污水系统等;弱电维保范围包括公共卫生综合楼、****中心卫生隔离点、实验楼三栋楼的监控、网络系统、门禁系统(如有);空调维保包括(图纸内所有的多联机系统),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间,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区玉**路280号**大数据产业园2号楼19楼1902室(****)。
3.领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方式:(供应商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1)现场领购:提供领购资料至**市**区玉**路280号**大数据产业园2号楼19楼1902室(****)办理。
(2)网络领购:若无法现金缴纳,请联系李女士,电话:0519-****1950.缴纳成功后,将符合要求的领购资料扫描件和报名费缴纳凭证一并发送至邮箱:****@126.com。
收款单位:********公司
收款银行:****公司**中吴支行
银行账号:131********248927
5.售价:人****公司指定方式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14时00分(**时间)
地点:**区玉**路280号**大数据产业园2号楼19楼常****服务中心(平台)1905。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月10日14时00分(**时间)
地点:**区玉**路280号**大数据产业园2号楼19楼常****服务中心(平台)19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
2.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华丰路835号
联系方式:钱栋0519-****6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玉**路280号**大数据产业园2号楼19楼1902室
联系方式:0519-****1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19-****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