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市弋阳县杨桥路22号(从西至东第四间)招租(3年)
[****]**市**县杨桥路22号(从西至东第四间)招租(3年)
【信息时间: 2024-12-30】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市**县杨桥路22号(从西至东第四间)招租(3年) | ||
标的名称: | **市**县杨桥路22号(从西至东第四间)招租(3年)(出租底价:5.788万元(总租金));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12-30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01-07 | ||
项目简介: | **市**县杨桥路22号(从西至东第四间)招租(3年) | ||
| 详见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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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招租方签订交易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 (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具体交付时间在合同中约定,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jyxx/trade.html)查阅该项目。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公司 联系电话:193****2332(童女士)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市****公司 账 号:793********0016 开户行:****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 2025年01月09日10时00分 拍卖地点:**市**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2-3层 | ||
联系方式: | ****,网址:https://www.****.cn/ 联系人:******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3-****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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