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清远街1号中山街公交首末站保障性租赁住房2-7层及地下车位、开发路358号公交首末站保障性租赁住房1-5层三年运营使用权
**区**街1号**街公交首末站保障性租赁住房2-7层及地下车位、开发路358号公交首末站保障性租赁住房1-5层三年运营使用权
项目编号:****
900,000.00 元/年 |
**区**街1号6997.37㎡、**区**街1号**街公交首末站地下车位、**区开发路358号出租面积2380.85㎡。 |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区
2024-12-31 |
2025-01-14 |
**区**街1号**街公交首末站保障性租赁住房2-7层及地下车位、开发路358号公交首末站保障性租赁住房1-5层 |
项目咨询请联系 王先生|联系电话:0578-****213 手机号:158****4285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市****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产权人为:****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现状交付。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联系人 | 王健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8-****906 |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丽青路263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900,000.00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900000元/年,租期3年,无递增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 年 支付一次,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公寓用房,1.经营业态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方不得作其他经营业态。 2.其他事项详见合同约定。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按照实际成交租金的10%收取(四舍五入到元)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缴纳。若承租方有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应承担款项、违约金及赔偿款后,将剩余部分不计息退还承租方;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出租方有权继续向承租方追索。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年一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签约主体为出租方和承租方。 3.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4.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5.出租标的按前一承租户合同到期腾空后按实际情况交付使用,原承租人中标则按原合同到期时间,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6.承租方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直接支付出租方指定账号。 7.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15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签订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并没收竞买保证金,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本项目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标准按照报名附件中特别事项约定。 9.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放弃标的,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组织挂牌。 10.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 11.承租方运营房屋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能耗费、电梯维修维保、政府税收规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2.标的(除**街1号**街公交首末站一层配套用房)将由承租方运营使用,承租方支付运营使用费用给出租方。 13.标的仅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不得他用。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及地下停车位等经营收益由承租方所得。 14.相应物业管理由承租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出租方不再另外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15.位于**市**区**街1号**街公交首末站一层的配套用房已由出租方自行出租,该配套用房纳入承租方物业服务范围,物业费由承租方向该配套用房实际承租户收取,物业费不超过3元/m2●月,具体双方自行协商。 16.**市**区**街1号**街公交首末站驾驶员宿舍及配套用房,承包范围为除一层配套用房外所有区域,包括1层公共区域、2-7层(15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地下室。 17.**市**区开发路358号开发路公交首末站综合楼,承包范围为1-5层(65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18.竞买方在竞买前可联系出租方对标的进行实地踏勘。竞买方须在竞买前认真阅读《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承包合同》。参与竞拍的,视为认可该合同。 19.出租方须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后2天内将符合条件的竞买方报名资格确认函提供给**市****公司。 20.竞买方最迟须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前提交三份“承租方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纸质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出租方审核。 ▲特别提醒:公告中未提及或未明确事项,已在《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承包合同》中详细阐述,请竞买方在竞买前认真阅读。参与竞拍的,视为认可该合同。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竞买方须为独立法人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根据《**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如何认定:受让方必须出具 “信用中国”(http://www.****.cn)认定材料))。 3.转让方须审核认定竞买方的报名资格,并将符合条件的竞买方报名资格确认函提供给**市****公司。竞买方最迟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前同时提交以下纸质材料,由转让方审核认定: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近3年为住宅小区或公寓或保障房或人才公寓或公租房进行运营或物业管理服务的项目1个,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标的运营业态承诺书。承诺经营业态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作其他经营业态。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4.竞买意向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转让方确认。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市****公司在项目成交,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0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拍卖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按拍卖会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3、拍卖公司咨询电话:******公司158****9889 4、拍卖会时间及地点:根据意向方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区丽阳街515号山水大厦8楼山水拍卖厅 |
项目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特别事项约定.docx 租赁合同.docx 1_承诺书.doc |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0578-****213 |
手机 | 158****4285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市**区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 (南面) 1-2楼 | 网址 | https://www.****.com/LS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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