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力钢结构、集装箱生产加工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992MA08P08B13 | 建设单位法人:张福林 |
031****0206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渤海新区 |
**省**渤海新区装备制造园规划路二以东1楼101室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鑫力钢结构、集装箱生产加工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建设地点: | ****渤海新区 ****渤海新区 |
经度:117.771667 纬度: 38.298333 | ****机关:****园区****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04 |
港审环表〔202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92MA08P08B13002W |
2024-04-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168 | 运营单位名称:**** |
****0992MA08P08B1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0MA07MWQ22E | 验收监测单位:**工院云****公司 |
****0101MA0CU1XP9W | 竣工时间:2024-03-26 |
2024-03-27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30 |
2024-11-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建设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性质 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钢结构15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钢结构15000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下料及机加工、组装焊接、抛丸除锈、喷漆、检测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下料及机加工、组装焊接、抛丸除锈、喷漆、检测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抛丸废气经收集后送入原有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最终经1根原有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现有设备以新带老);喷漆废气采取“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处理措施(现有设备);切割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经1根原有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现有设备);抛丸废气经收集后送入**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最终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新增设备);焊接烟气采取**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措施,处理后于烟气车间内排放;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措施(现有设备);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送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置;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源头控制、隔声等降噪措施;抛丸废料、金属下脚料、金属废渣、废焊条、废包装材料、打磨废渣、废砂轮、机械设备配件经收集后作为废品外售;废抹布及废劳保用品、袋式除尘器除尘灰、焊烟净化器粉尘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稀释剂包装桶、废封胶桶、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漆渣、废切削液、废催化剂暂存厂区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抛丸废气经收集后送入原有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最终经1根原有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现有设备以新带老);喷漆废气采取“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处理措施(现有设备);切割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经1根原有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现有设备);抛丸废气经收集后送入**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最终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新增设备);焊接烟气采取**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措施,处理后于烟气车间内排放;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措施(现有设备);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送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置;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源头控制、隔声等降噪措施;抛丸废料、金属下脚料、金属废渣、废焊条、废包装材料、打磨废渣、废砂轮、机械设备配件经收集后作为废品外售;废抹布及废劳保用品、袋式除尘器除尘灰、焊烟净化器粉尘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废活性炭、废封胶桶、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漆渣、废切削液、废催化剂暂存厂区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不涉及废油漆桶、稀释剂包装桶使用及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建设一台CNG撬车 | 实际建设情况:临时采用天然气储罐(小型,每个储存能力为12.5kg,最大存在量为5个) |
根据园区整体建设规划和公辅设施供应建设规划,园区正在开展天然气管道的铺设工作。****园区企业的整体安全生产,****园区协调后,决定临时采用天然气储罐(小型,每个储存能力为12.5kg,最大存在量为5个),待园区管道建设完成后,再行采用管道天然气。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性质
建设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性质 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钢结构15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钢结构15000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下料及机加工、组装焊接、抛丸除锈、喷漆、检测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下料及机加工、组装焊接、抛丸除锈、喷漆、检测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抛丸废气经收集后送入原有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最终经1根原有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现有设备以新带老);喷漆废气采取“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处理措施(现有设备);切割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经1根原有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现有设备);抛丸废气经收集后送入**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最终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新增设备);焊接烟气采取**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措施,处理后于烟气车间内排放;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措施(现有设备);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送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置;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源头控制、隔声等降噪措施;抛丸废料、金属下脚料、金属废渣、废焊条、废包装材料、打磨废渣、废砂轮、机械设备配件经收集后作为废品外售;废抹布及废劳保用品、袋式除尘器除尘灰、焊烟净化器粉尘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稀释剂包装桶、废封胶桶、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漆渣、废切削液、废催化剂暂存厂区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抛丸废气经收集后送入原有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最终经1根原有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现有设备以新带老);喷漆废气采取“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处理措施(现有设备);切割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经1根原有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现有设备);抛丸废气经收集后送入**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最终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新增设备);焊接烟气采取**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措施,处理后于烟气车间内排放;食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措施(现有设备);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送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置;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源头控制、隔声等降噪措施;抛丸废料、金属下脚料、金属废渣、废焊条、废包装材料、打磨废渣、废砂轮、机械设备配件经收集后作为废品外售;废抹布及废劳保用品、袋式除尘器除尘灰、焊烟净化器粉尘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废活性炭、废封胶桶、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漆渣、废切削液、废催化剂暂存厂区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不涉及废油漆桶、稀释剂包装桶使用及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建设一台CNG撬车 | 实际建设情况:临时采用天然气储罐(小型,每个储存能力为12.5kg,最大存在量为5个) |
根据园区整体建设规划和公辅设施供应建设规划,园区正在开展天然气管道的铺设工作。****园区企业的整体安全生产,****园区协调后,决定临时采用天然气储罐(小型,每个储存能力为12.5kg,最大存在量为5个),待园区管道建设完成后,再行采用管道天然气。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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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246 | 0.908 | 0 | 0 | 0 | 79.154 | 0.908 | / |
22.751 | 0.665 | 0 | 0 | 0 | 23.416 | 0.66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并满足****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 | 隔油池 | 生活污水排放口检测结果为pH7.4-7.8,悬浮物43mg/L,化学需氧量77mg/L,氨氮11.8mg/L,动植物油类0.27mg/L,石油类0.15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未检出,各污染物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和****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 | |
2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和****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 | 化粪池 | 生活污水排放口检测结果为pH7.4-7.8,悬浮物43mg/L,化学需氧量77mg/L,氨氮11.8mg/L,动植物油类0.27mg/L,石油类0.15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未检出,各污染物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和****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袋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 袋式除尘器 | 抛丸排气筒排放口(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2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为3.54×1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 |
2 | 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排放标准 | 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本项目喷漆工序排气筒排放口(DA002)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1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为4.24×1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7.72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排放标准 | |
3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 布袋除尘器 | 本项目切割工序排气筒排放口(DA003)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1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为5.12×1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 |
4 | 袋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 袋式除尘器 | 本项目抛丸排气筒排放口(DA004)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3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为2.48×1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 |
5 | 油烟净化器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小型规模标准 | 油烟净化器 | 食堂油烟排放浓度为0.2mg/m3,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小型规模标准 | |
6 | 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高浓度为0.19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7 | 抛丸废气、切割烟气、喷漆无组织废气采取厂房密闭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 抛丸废气、切割烟气、喷漆无组织废气采取厂房密闭措施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高浓度为0.19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1.89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生产车间入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1.7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源头控制、隔声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源头控制、隔声等降噪措施 | 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6~59dB(A),厂界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9~52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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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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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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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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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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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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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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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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