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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桥再生铝****公司年处理3万吨含油铝屑的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金桥再生铝****公司年处理3万吨含油铝屑的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金桥再生铝****公司年处理3万吨含油铝屑的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公司报送的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位于企业已有项目厂区内,不新增用地;主要车间包括铝屑预处理车间和合金铸造区,其中铝屑预处理车间建筑面积约2537.98㎡,合金制造区位于已有项目合金化车间预留区内,供气、供电和供水等公辅设施均依托已有项目。本项目拟建设年处理3万吨含油铝屑处理生产线,通过烘干回转窑干燥去除铝屑表面油水后,洁净铝屑再经双室炉重熔制铝屑复化锭,生产出2.7万吨再生铝锭材料,作为已有项目的原料使用;而含油废气经二燃室充分分解净化,最终实现危废**化利用。
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十四五”期间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4118.92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428.87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299.57万标准立方米;项目再生铝铸锭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10.55千克标准煤每吨,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不高于0.4214吨标准煤每万元。
三、请贵公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能源管理体系分阶段实施指南》(GB/T15587-2023)、《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贵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我局将视情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
五、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如需变更,请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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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