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景**“大搬快聚****”工程张春安置小区C-01项目配套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次)
招标序号:景招A【2024】053号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朱丛珊、田晏璞 137****7697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2月28日。总工期暂定为380天,包含项目的前期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等。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3日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单位名称 | 预中标价(元) | 下浮率(%) | 资质等级 | 项目经理 |
1 | ****公司 | ****2500 | 5% | 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吴少海 |
2 | ****公司 | ****2500 | 5% | 设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叶波涛 |
3 | ****公司 | ****2500 | 5% | 设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吴章海 |
4 | ****公司 | ****2500 | 5% | 设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陆云兰 |
5 | ******公司 | ****2500 | 5% | 设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常锋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办公室关于修改**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景宁畲族****建设局0578-****073 。
公示单位(盖章):****
时间: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