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滨河公园及拒马河城区段修复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23MB0R056582 | 建设单位法人:王建军 |
张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滨河公园及拒马河**段修复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经度:115.72739,115.71921 纬度: 39.39017,39.39994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12 |
涞审环评〔2024〕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33.27 |
68.96 | 运营单位名称:**** |
****0623MB0R05658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 验收监测单位:/ |
/ | 竣工时间:2024-06-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285e9mj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目为**县滨河公园及拒马河**段修复项目,北自**北大桥,向南顺河道延伸约1400米范围。本项目主要对该河道范围内1400米长的河道内、两侧甬道及边坡护岸,因水毁导致的损坏的工程进行修复重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县滨河公园及拒马河**段修复项目,北自**北大桥,向南顺河道延伸约1400米范围。本项目主要对该河道范围内1400米长的河道内、两侧甬道及边坡护岸,因水毁导致的损坏的工程进行修复重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为**县滨河公园及拒马河**段修复项目,北自**北大桥,向南顺河道延伸约1400米范围。本项目主要对该河道范围内1400米长的河道内、两侧甬道及边坡护岸,因水毁导致的损坏的工程进行修复重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县滨河公园及拒马河**段修复项目,北自**北大桥,向南顺河道延伸约1400米范围。本项目主要对该河道范围内1400米长的河道内、两侧甬道及边坡护岸,因水毁导致的损坏的工程进行修复重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填筑-混凝土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填筑-混凝土工程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陆生生态:①合理规划堆料场,尽量少占耕地,施工场区选择在植被少、距离区域道路较近的场地; ②施工结束时,及时恢复临时占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 ③栽种的植物应是国家与**县批准栽种的宜土宜种植物。 水生生态:①加强对施工人员自然保护教育; ②施工前必须对可能影响到的河段进行认真调查; ③加强施工期“三废”的管理; 地表水环境: ①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石油类等,经沉淀池、隔油装置进行处理后回用; ②施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COD和氨氮,依托租用农房的旱厕或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声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设备,采取工程降噪措施,明确施工噪声控制责任,对施工期间材料、设备运输车辆,也应合理安排,限制车辆鸣笛等综合降噪措施。 大气环境: ①加强管理、对场地及堆土及时洒水,设置临时围挡、苫盖,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石施工,运输车辆要进行遮盖,减少车辆滞留时间; ②严格按照《**省2023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中有关施工扬尘要求执行。 固体废物:①河道垃圾进行泥渣分拣,分拣出的泥与土石方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渣用于本工程回填,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建筑垃圾全部回收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陆生生态:①合理规划堆料场,尽量少占耕地,施工场区选择在植被少、距离区域道路较近的场地; ②施工结束时,及时恢复临时占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 ③栽种的植物应是国家与**县批准栽种的宜土宜种植物。 水生生态:①加强对施工人员自然保护教育; ②施工前必须对可能影响到的河段进行认真调查; ③加强施工期“三废”的管理; 地表水环境: ①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石油类等,经沉淀池、隔油装置进行处理后回用; ②施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COD和氨氮,依托租用农房的旱厕或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声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设备,采取工程降噪措施,明确施工噪声控制责任,对施工期间材料、设备运输车辆,也应合理安排,限制车辆鸣笛等综合降噪措施。 大气环境: ①加强管理、对场地及堆土及时洒水,设置临时围挡、苫盖,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石施工,运输车辆要进行遮盖,减少车辆滞留时间; ②严格按照《**省2023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中有关施工扬尘要求执行。 固体废物:①河道垃圾进行泥渣分拣,分拣出的泥与土石方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渣用于本工程回填,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建筑垃圾全部回收利用。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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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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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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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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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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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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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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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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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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