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贡觉县哇曲则巴乡朗日村段河道治理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5********902595D | 建设单位法人:李冠军 |
胡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县**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县哇曲则巴乡朗日村段河道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则巴乡、哈加乡 |
经度:98.51,98.50084,98.40949,98.40666,98.3862,98.40074,98.42387,98.42223,98.42466,98.4311,98.41066 纬度: 30.66641,30.67984,30.83173,30.83948,30.89502,30.90035,30.94798,30.95803,30.96757,30.98231,30.9086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27 |
昌环审〔2013〕1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484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115********902595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焜振****公司 |
****112MA60LYKR3H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 竣工时间:2024-10-07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3526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工程治理河道总长为10.788km,其中**堤防长5.028km,清淤疏浚长度5.76km,工程主要由防洪护岸工程、清淤疏浚工程、下河梯步、排涝管涵、跨河建筑物等5个部分组成。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治理河道总长为10.788km,其中**堤防长5.028km,清淤疏浚长度5.76km,工程主要由防洪护岸工程、清淤疏浚工程、下河梯步、排涝管涵、跨河建筑物等5个部分组成。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不涉及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不涉及生产工艺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施工期 生态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表: 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工程措施 1)表土剥离及土石方开挖 项目施工前期首先对占用的其他草地利用挖机及人工铲剥进行表土剥离,施工前期剥离的表土就近存放在单独设置的表土堆场内,后期全部用于施工场地的覆土绿化。 基础土石方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首先用于围堰填筑,开挖土石方临时堆放于施工作业带,采取彩条布苫盖措施,防止强降雨及其径流冲刷造成堆土的流失。 2)土石方回填及表土回覆 施工结束后,首先拆除施工工区建筑及设施,对项目施工作业带、施工工区及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进行迹地平整,再将施工前期单独剥离堆放的表土进行回覆。 3)全面整地 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后,为了减少工程建设对原有地貌的影响,降低水土流失量,施工完成后,对防洪堤工程区、施工工区、施工便道的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全面整地,为后续的植被恢复创造施工条件,措施内容为畜力牵引犁铧翻耕地表,人工施肥。 (2)植物措施 1)撒草绿化 施工末期,对土地平整、迹地恢复后的临时占地进行人工撒播草籽恢复植被,草籽选择披碱草及高山嵩草混播,混播比例1:1。 2)抚育管理 植物措施实施后,需对植被恢复措施实施区域进行抚育管理,管理工作包括松土、除草、培龚、定株、修枝、施肥、浇水、喷药等,抚育期为2年。 (3)临时措施 1)彩条布苫盖 ①施工将对防洪堤建设进行基础开挖,产生临时堆土和开挖边坡。为防止强降雨冲刷堆土和坡面,造成泥沙、碎石等进入河道,影**质和行洪,对基础开挖面及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取彩条布苫盖措施; ②堤防工程区剥离的表土层临时单独堆放于表土堆场,为防止施工中遇强降雨冲刷临时堆土,对临时堆土采取彩条布苫盖; ③完工的主体工程,考虑气候因素,对未能实施绿化工程的裸露地表进行彩条布苫盖。 2)临时排水沟 在施工过程中,为防止强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汇入临时堆土区,造成堆土垮塌,影响主体安全和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对堆存的土石方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措施(设计标准:5年一遇)。 3)临时沉淀池 在施工过程中,为防止沟内汇水携带泥沙进入河道内,在临时排水沟末端布设临时沉淀池措施,对沟内汇水进行消能、沉沙。 2、施工围堰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围堰设计要求,落实围堰填筑,做好防渗措施; (2)做好围堰排水工作,包括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初期排水采用浮式排水,初期排水拟采用离心泵抽排,经常性排水采用排水沟汇集排水的方式,在各基坑内设排水沟,基坑排水通过排水沟汇至下游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喷淋降尘,泥沙用于回填。禁止直接排入河道,影**质和水生生态环境。 (3)围堰拆除产生的土石方尽快用于堤防回填,禁止堆放至河边影响河道水质。 3、生态恢复及补偿措施 (1)陆生生态恢复 ①尽量减少施工对植被的破坏,保证施工后植被的恢复; ②保护区域水禽、鸟类及所有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 ③保持水土,禁止排污,促进河道周边和其他植物群落的发展,保障附近陆生生物转移栖息地得到保护。 (2)水生生态恢复 建议建设单位定期进行水生态跟踪监测,以便掌握河流水生态变化情况。 环评批复: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占地,严控施工作业带;不得在施工红线外超挖;施工结束后对项目临时占地进行迹地平整及植被恢复;做好工程区的植被恢复工作和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水土流失。 污染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表: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A项目采用围堰施工方式。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拌和设备冲洗废水、基坑排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①在各混凝土拌和区低洼处均设置1个容积为2m3的隔油池及沉淀池用于处理混凝土拌和设备冲洗废水,废水经隔油及沉淀处理后,静置澄清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项目防洪堤施工选择区域内相对枯水期,基坑排水相对较小。在每段防洪堤中段及终点各设置1个容积为10m3的沉淀池处理基坑排水,共计10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基坑排水通过设置排水沟,配合离心泵将基坑排水引流汇集至沉淀池,基坑废水经沉淀池静置澄清后,充分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 ③在各施工工区内均修建1座旱厕及1个容积为2m3的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B施工过程中,为防止强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汇入临时堆土区,造成堆土垮塌,影响主体安全和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对堆存的土石方进行彩条布苫盖,并于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措施(设计标准:5年一遇),为防止地表径流汇水携泥带沙进入河道,在临时排水沟末端布设临时沉淀池措施,对地表径流汇水进行消能、沉沙。 C合理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区设置围堰,减少施工对河道的扰动,控制水体悬浮物含量。 D施工期加强管理,不得将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置在河道内,不得污染河流水质,影响河道行洪。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A为防止施工工区及施工便道产生扬尘,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工区及施工便道进行洒水降尘。 B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和土石方采用帆布覆盖,物料运输过程中,不宜装载过满,运输途中采用篷布苫盖。 C选用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使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避免汽、柴油的泄漏,保证进、排气系统畅通,并使用优质燃料,减少废气排放;途经居民区时,运输车辆须减速慢行。 D施工过程使用的水泥原料存放于施工工区仓库,临时堆放于混凝土拌和区,使用的水泥和砂石等建筑原材料集中堆放,采用帆布覆盖,临用临取,大风天气禁止拌和,同时做好原料临时堆场的封闭覆盖管理措施,避免扬尘。 E施工期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施工迹地裸露。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A从声源上控制:选用符合环保规定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须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 B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外,严禁在午间13:00~15:00及夜间23:00~8:00期间施工。 C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并将其移至距离居民住宅等敏感点较远处。 D施工开挖地段临近周边居民区,为防止噪声污染,在施工区靠近哈加乡1#居民点、则巴乡2#居民点、3#居民点、4#居民点等最小距离小于40m的居民点一侧设置不低于2.5m的施工围挡。 E物料运输尽可能安排在白天,途经乡镇、村庄居民区时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设立减速禁鸣标志。 F建设与施工单位还须与施工工区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A土石方及时回填,不能及时回填利用的土石方就近临时堆放在施工作业带内,待运至就近堤防后用作回填,且临时堆放须做好截排水沟、遮盖措施。 B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石料、砂、废混凝土块等集中收集,运至就近堤防后用作回填,平均运距为0.5km;废钢筋、包装袋等回收利用。 C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往则巴乡、哈加乡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 D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加大执法力度,河道内严禁倾倒弃土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严格执行《河道保护条例》,保护河道环境卫生。 5、地下水、土壤环境 A禁止向基坑丢弃生产、生活垃圾等可能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的废弃物,避免施工行为不当而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 B含有害物质的建材禁止堆放在基坑附近,防止被雨水冲入基坑污染地下水质。 C加强施工场地储油区及施工机械管理,储油区做好“三防措施”及制定管理制度,施工机械定期检查维护,防止油类存储过程中泄漏及施工机械跑冒滴漏,避免油类进入土壤下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D沉淀池需采用混凝土防渗,施工结束后对其进行拆除,并填埋处置。 6、环境风险 施工期间,汽油、柴油储存区远离火源、居民区,设专人管理;储存区域地面平整,四周设置围挡,并用整块的防渗塑料膜铺置地面及四周围挡,适当增加防渗塑料膜层;配备多余的储油桶及塑料瓢、桶、塑胶手套等,用于收集储存泄漏的柴油、汽油;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灭火器,防护服,防爆铲、沙子、扩音器等,用于火灾发生时,疏散群众、应急灭火。 环评批复: 1、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围堰施工,合理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河道的扰动,控制水体悬浮物含量;施工废水及基坑废水分别经隔油池及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期加强管理,不得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置在河道内,不得污染河流水质,影响河道行洪。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区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和弃土弃渣采用帆布覆盖;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避免汽、柴油的泄露,减速慢行;物料不宜装载过满,车厢需加盖篷布;使用的建筑原材料集中堆放,采用帆布覆盖,大风天气禁止拌合。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保养;在施工区靠近则巴乡、哈加乡距离小于40m的居民点一侧设置不低于2.5m的施工围挡,车辆途经乡镇、村庄时减速慢行,并设立“禁止鸣笛”标识牌。 4、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土石方及时回填,临时堆放场地须做好截排水沟、遮盖措施;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石料、砂、废混凝土块等集中收集,运至堤后回填;废钢筋、包装袋等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往就近村庄收集点处置。 运营期 生态影响 1、项目施工期结束,根据播种期进行草籽播撒,后续须定期关注植被恢复情况,当出现植被恢复率低时,需进行补种,以尽量恢复到施工前的生态环境现状。 2、做好周边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增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禁止往河道内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等。 污染影响 项目运营期,不涉及废水、噪声及大气环境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生态影响 项目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运输道路利用现有的道路,对施工临时占地已进行平整及植被恢复。 施工期污染影响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旱厕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及隔油池处理后自然蒸发,做到废水不外排。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车辆运输设有覆盖布,在会产生扬尘的施工区域进行洒水抑尘;对施工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不在夜间及午休时间施工。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及建筑材料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最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土地平整产生的土石方用于开挖回填。 5、地下水、土壤环境 加强施工场地储油区及施工机械管理,隔油池、沉淀池等均采取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 汽油、柴油储存区设有拦截收集措施,地面进行了防渗,并配备有应急物资。 运营期生态影响 施工期结束后对土地进行了平整,并撒播了草籽进行植被恢复,对周边居民进行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项目运营期,不涉及废水、噪声及大气环境的影响。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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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土石方及时回填,临时堆放场地须做好截排水沟、遮盖措施;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石料、砂、废混凝土块等集中收集,运至堤后回填;废钢筋、包装袋等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往就近村庄收集点处置。 | 已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土石方及时回填,临时堆放场地做好了截排水沟、遮盖措施;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石料、砂、废混凝土块等集中收集,运至堤后回填;废钢筋、包装袋等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往就近村庄收集点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占地,严控施工作业带;不得在施工红线外超挖;施工结束后对项目临时占地进行迹地平整及植被恢复;做好工程区的植被恢复工作和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水土流失。 | 已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占地,严控施工作业带;未在施工红线外超挖;施工结束后已对项目临时占地进行迹地平整及植被恢复;已做好工程区的植被恢复工作和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水土流失。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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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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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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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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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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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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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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